蕪湖車主注意了
交警在行動
這類車輛該報廢啦!
請按規定及時進行處理
對存在未年審、未報廢情形的重點車輛, 車管部門將採取限制辦理新車入戶等措施,
有1991輛車輛將因連續三個檢驗週期未年審, 如果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不按規定辦理年審或報廢, 系統將自動調整為“達到報廢標準”, 一旦系統強制報廢則不可恢復。
蕪湖交警提醒: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 條: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 強制報廢。
對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 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