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財政扶持、創業補貼、用地用電優惠……”山東省日前出臺《關於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完善支持創業創新政策措施, 搭建創業創新服務平臺, 扶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
根據這一政策, 將重點支援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管理經驗、銷售管道的返鄉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有意願、有能力下鄉的城鎮科技人員等。 對國家結合新型城鎮化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地區的返鄉下鄉人員給予優先支持。
重點發展規模種養業、特色農業、設施農業、林下經濟等農業生產經營模式,
符合條件的返鄉下鄉創業人員, 可申請最高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利率可在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個百分點, 財政部門第1年給予全額貼息, 第2年貼息2/3, 第3年貼息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 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對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且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 按規定給予不低於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吸納符合條件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足額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滿4個月以上的小微企業, 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 根據其實際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
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專案, 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的70%執行。 落實農業生產用電政策, 對返鄉下鄉人員發展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業排灌及農產品初加工用電, 均執行農業生產電價。
返鄉下鄉人員可在創業地按相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有條件的地方要將其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 按規定將其子女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 持有居住證的返鄉下鄉人員的子女可在創業地接受義務教育, 依地方相關規定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