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 領導是單位上的領導, 是工作上的領導, 而屬下職員的私家事是他權轄範圍之外的事情, 理論上來說可以不管, 不幫忙;但在情上因是上下級的關係,
首先, 應該爭取領導地支持。 你要辦什麼事?為什麼要辦這件事?理由充分嗎?諸如此類的問題攤到上級的桌面上, 上級能理解你的苦衷嗎?如果他理解了你, 你可能就得到了他的支持, 問題就可能迎刃而解了。 相反, 如果沒有得到上級的理解, 甚至有時還覺得你提出的要求太過分了, 或者覺得你請求辦的事有些過格了, 那麼, 事成的希望之光就變的黯淡了。 所以, 尋求理解對事情能否辦成至關重要。
那麼, 怎樣才能獲得上級的理解和認可呢?
1, 選擇好時間, 要在上級有閒暇之時同上級會面談事,
2, 選擇好地點。 找上級談事, 要考慮會談的場所和環境。
3, 採用適當的話題引出所要辦的事。 找上級辦事要講究話題的引入方式。 有的需要直來直去, 有的需要循循善誘, 慢慢漸入佳境
4, 清楚表達, 情理交融。 要想把事情辦好, 必須首先把話說好, 話要有條理性, 讓人聽了有理有據;而且還要和風細雨, 讓人聽了心曠神怡;同時, 還要力爭把話說得生動感人, 讓人聽了為止心動。 堅持了以上幾個原則, 你要托上級辦的事情, 就很容易得到上級的理解和支持, 那時不管事情有多困難, 只要在上級那裡能辦, 就多半不會讓人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