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我是相親認識的, 不到一個月就結婚了, 閃婚的我們婚後過得很幸福, 雖然老公相貌平平, 工資平平, 可對我卻很好, 我也很知足, 婚後第一年我就懷孕了, 生完女兒老公更加努力了, 在外拼命辛苦賺錢, 打了兩年工發現也攢不了多少錢, 後來老公跟我商量, 他想創業, 當時村子裡都在養雞, 老公也想試試, 可是前期投資很大, 建雞舍, 買東西, 把存款都拿出來還差五萬塊, 我就硬著頭皮去找我媽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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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跟老公結婚的時候我媽不願意, 嫌棄老公窮, 以怕我婚後受苦為由要了七萬彩禮, 說等有孩子了就會給我, 現在孩子都一歲多了, 也沒給我, 我也沒去要, 想著這次老公創業需要錢媽肯定會給我的, 來到家, 跟媽說了情況, 媽指著我就罵:看吧, 當初不讓你結婚你偏結, 養雞能有什麼出息啊, 還臭哄哄的, 你呀就是自己作的!最後給了我五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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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我又娶了三萬給媽送來了, 臨出門媽還笑嘻嘻的說:以後你弟弟可就靠你了。 我真的不想再跟媽多說一句話, 我也決定以後不再認她了, 她眼中只有錢只有弟弟, 從來沒有我這個女兒, 七萬彩禮我也不要了, 就當給她養老吧, 心裡真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