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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開始整治,2類農民允許繼承宅基地,3類人將無法繼承了

如今農村土地改革到了關鍵期, 這其中最具有助推作用的, 無疑就是各地將在明年完成宅基地收尾工作。 按照國家對農村土地確權的政策, 從2013年開始歷時5年要完成, 那麼可以看出明年就是最後的年份。 其實在一定程度上來講, 這次土地確權也是對農村一輪的土地整治。 確權目的保障大多數合法用地農民的權益同時, 對違規用地進行相應的政策處罰。 隨著宅基地確權完成, 今後管理也會變得嚴格。

對於宅基地繼承來說, 很多人覺得繼承父母‍宅基地是無條件的。 其實並非這樣, 特別是宅基地確權、一戶一宅等限制, 將有3類人無法繼承。

1、宅基地房屋由於種種原因坍塌、宅基地長期處於閒置超過2年以上, 一旦被集體收回後, 會重新分配, 無法再繼承了。 所以如果房屋有坍塌的, 要儘早修復;2、宅基地一戶一宅原則, 對於不合規定的一戶多宅, 多餘的部分是無法繼承的;3、已經不再是本集體成員了, 不具備本集體宅基地使用權, 今後不能繼承宅基地, 但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屋, 不過不允許再次翻蓋。

除了以上3類人無法繼承之外, 這2類農民是可以合法繼承宅基地的。

1、子女與父母同屬一個集體, 還在一起生活的, 自然是可以合法繼承的;2、子女和父母同在一個村集體, 雖然不在一起生活, 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也是可以合法繼承的。

不過, 無論能否繼承宅基地, 只要是合法的, 即使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但是能繼承父母的房屋的。 隨著宅基地確權完成, 未來不但價值攀升, 而且宅基地審批也會變得嚴格。 所以今後想要保留宅基地或者繼承的, 一定要按照宅基地使用規定建房等, 並且戶口所在地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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