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唱歌, 我最煩的就是帶著耳機唱歌, 以為自己是歌神, 其實那是最難聽的。
那怎麼跟他說既不傷害又能阻止他再唱下去呢
其實唱得還行, 就是好聽得不明顯。
你唱歌像運動員, 有時候跑得比博爾特還快。
幸好不是在野外, 不然你這樣唱歌容易把狼招來。
我只想說, 你的肺活量蠻大的。
還好我睜開眼聽著唱, 不然會以為自己進了鴨圈。
在你唱完這首歌的時間, 你的調子已經繞銀河系跑了三個來回。
你在唱歌方面有前途, 500年後當略有小成。
如果要我對你的歌聲進行評價的話, 我只能說:“你今天穿的鞋子不錯。 ”
你平時跟火星人聯絡都是這樣唱的?
這首歌對你來說難度太大, 你可以先從一些簡單的歌練起, 比方說《兩隻老虎》什麼的。
這話說的不錯吧, 聽起來順耳又不傷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