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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規定大改!這三類子女,將無權繼承父母遺產和房子

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父母的財產遺產房子都會落到自己的手上, 但是!現在農村的朋友們要注意了, 自從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始後, 一戶一宅限制的非常嚴格, 除合法繼承和正常分戶外, 多出的宅基地按一戶多宅處理!但是有三類子女無權合法繼承有農村戶口的父母的宅基地!

以下三種情況, 子女無權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權:

1、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村集體, 但不是一起生活的, 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無權繼承宅基地;

2、子女和父母屬於不同的村集體(子女因結婚外遷戶口等各種情況)無權繼承宅基地;

3、子女不屬於農村戶口無權繼承宅基地。

如果想合法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那就要和父母在同一個村集體, 因為土地是屬於集體的資源;而且還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情況的子女可以申請宅基地:

1、子女成年結婚後需要分戶, 但原有宅基地不滿足住房需求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2、其它村鎮的人將戶口遷移到了本村, 成為本村的集體成員, 但是沒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3、因自然災害或村鎮規劃需要, 失去/拆毀原有宅基地的, 可以再重新申請宅基地。

你對這個規定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告訴我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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