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 若是做了一輩子乖乖女, 晚年回憶, 想也是寡淡無味的。 在家聽父母安排, 出嫁後, 諸事都隨了老公的心思, 中年以後,
十幾歲的時候, 不是只穿白裙子, 白涼鞋, 梳馬尾辮。 至少要有過那麼幾次, 剪短頭髮, 穿哥哥的藍色運動服, 放學遲歸, 和一幫男孩子打籃球或踢足球, 回家挨駡。 然後, 開始蓄長頭髮, 回歸女生隊伍裡。 從此, 有男孩子的豪爽, 不小肚雞腸, 不輕易掉淚。 有團結協作精神, 能把一群嘰嘰喳喳的小女生擰到一塊兒來。 工作以後, 是值得信賴的好員工, 小鏡子放在家裡照, 辦公室裡是優秀的“傳球”手。 能和男人做成好朋友, 關係清白, 不曖昧。
十幾歲, 還應該逃過學。 小豬儲蓄罐砸碎了, 幾年的壓歲錢揣兜裡, 穿有洞的牛仔褲, 背沒書的書包出門, 去遠方流浪。 然後身無分文,
站在十字路口, 看高聳的灰色建築, 看滾滾車流, 看拎著筆記型電腦的美女匆忙從身邊走過, 舉著手機, 一口流利的外語。 然後自己蹲下身, 忽然大哭, 為自己的灰暗、蒼白、淺薄、無知, 那種被時代拋棄的茫然和恐懼將自己壓得不敢抬起頭來。 於是回家, 從此懂得親情如山, 從此發奮讀書, 懂得讀書如此令人心裡踏實。
在20歲的時候, 還要撞上愛情, 瞞著父母, 和一個不咋樣的男孩子私奔, 然後三五個月後, 一個人灰溜溜地回來。 從此知道, 只會說不會做的男人, 不可託付。
甚至, 在25歲之前, 還要錯誤地愛上一個有婦之夫。
25歲之後, 在孩子出生之前, 最多還可以幹一樁壞事。 厭倦了婚姻生活的單調雷同, 以為讀了許多書, 可以再也不像自己的媽媽那樣, 一輩子在廚房裡打天下, 而事實並非如此。 很失望, 很茫然, 於是不打招呼, 離家出走。 這時候, 手頭不緊, 到哪都能從容養活自己。 在外轉悠一圈,
張愛玲說:出名要趁早。 犯錯, 何嘗不是如此?孟子又說:人恒過, 然後能改。 困于心, 衡於慮, 而後作;征于色, 發於聲, 而後喻。 所以, 趁著年輕的當兒, 奢侈地幹夠這樁樁壞事, 然後在30歲之前, 及時回頭, 改正。 從此, 開始做一個合格的人, 開始擔負, 開始頑強地愛著生活, 愛著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