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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被免職的美國政府官員,權力很大,卻又經常成替罪羔羊

文|劉怡

史蒂夫·班農

在以總統高級顧問兼白宮首席策略長的身份亮相6個月又29天之後, 史蒂夫·班農(Steve Bannon)黯然離場。 在今年2月13日出版的《時代週刊》封面上,

這位留著一頭油膩金髮、身著不打領帶細格襯衫的前高盛銀行家兼媒體經營者被自由派編輯們稱為“大操盤手”(The Great Manipulator)——不止一個人相信, 正是由於班農這位“非主流右派”在2016年8月加入唐納德·特朗普的總統競選班子, 並為後者設計出了一系列抓人眼球的選舉口號和拜票行程, 特朗普這位政治新手才得以創造奇跡, 擊敗經驗豐富的希拉蕊·克林頓入主白宮。 《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甚至認為, 在特朗普就職之後, 班農已經成為“全美第二有權之人”, 由他和白宮幕僚長普裡巴斯以及“駙馬爺”庫什納組成的小圈子才是白宮政策制訂的真正拍板者。

然而權力欲旺盛的特朗普顯然不願被視為任何人的傀儡。

4月初, 他告訴《紐約郵報》:“我只有一位策略長, 那就是我本人。 ”又過了4個多月, 班農和普裡巴斯一起被掃地出門。 過去幾十年間, 類似的命運也曾降臨在雷根總統的第二任幕僚長唐·裡甘以及被譽為“小布希的大腦”的卡爾·羅夫身上。 看似位高權重的內閣級“軍機”要職, 在總統的個人喜惡面前完全無足輕重。 在尼克森時代臭名昭著的“水門案件”訴訟中, 白宮幕僚長霍爾德曼、首席內政顧問埃利希曼、總統法律顧問迪恩和總統副助理查平甚至被當作替罪羊拋出, 攬下了入室盜竊、妨礙司法公正、作偽證等多項罪名, 最終被判處6個月到18個月不等的徒刑。

布希總統與卡爾-羅夫

數百人可以使用的“總統顧問”頭銜

由於聯邦政府和總統行政辦公廳(EOP)的人員規模在過去半個世紀裡經歷了急劇擴張, 在今天的美國, 理論上有數百人可以使用“總統顧問”(PresidentialAdvisor)這一頭銜。 他們中既包含國家安全顧問麥克馬斯特、國土安全及反恐事務助理博塞特等內閣要員, 也囊括了經濟顧問委員會中的常備學者和總統演講執筆人等中級幕僚;甚至連邁克爾·戴爾、埃隆·馬斯克之類的著名商人,

由於其一度加入美國商務部發起的“製造業顧問委員會”, 稱之為特朗普的顧問也合情合理。 這些人中的一部分是領取聯邦薪酬、需要公佈個人財產和報稅記錄的正式公職人員, 也有不領薪水、亦無須全職為政府服務的編外“特別顧問”。 由於總統在設置和任命顧問時擁有較大的自主權, 不必經國會批准, “備而不用”的顧問名單理論上可以近乎無限地擴展下去。

庫什納任命為白宮高級顧問, 其工作預計集中在政府和私營部門的聯繫、中東以及貿易協定上。 圖:東方IC

三類“總統顧問”

倘若只看狹義的“總統顧問”, 即白宮幕僚班底中擁有內閣級行政官階(正式級別名稱為“總統助理”Assistance to President, 相當於部長)的少數核心人員, 則其可大致分為三類:(1)高級顧問(Senior Advisor), 亦稱政策顧問, 通常為1至3人, 負責協助總統做出戰略決策和發起、推進政策性議題。 特朗普的大女婿賈雷德·庫什納目前擔任的即是這一職務。 (2)總統顧問(Counselor),亦稱傳播顧問,通常為1至3人。這一頭銜最初僅用於安置尚無明確任所的新提名高官,最近20餘年則成為代表白宮與主流輿論界做溝通和遊說的主要負責人。班農在辭職前擔任的即是這一職務。(3)白宮法律顧問(White House Counsel),早期也曾使用“特別顧問”(Special Counselor)的名義,通常為1人,負責在釋憲、審查候任官員、發佈特赦令、與司法部進行博弈等問題上向總統提供專業意見。“水門事件”中獲刑的埃利希曼和迪恩即曾先後擔任這一職務。

與存在由來已久的正式內閣職位相比,稱謂相對曖昧、許可權也多基於約定俗成的三類總統顧問直到20世紀70年代才真正嶄露頭角。由於他們往往由總統親自遴選和任命,並且需要在和國務院、司法部、媒體等利益部門的博弈中為總統出謀劃策,在某些場合的影響力堪比軍機大臣。20世紀90年代以來,贏得大選者往往傾向於從競選班子中拔擢顧問人選,便是顧問與總統私人關係密切化的明證。但顧問對總統的職務和人身依附性,也意味著與其他閣僚相比,他們被迅速免職的風險要大得多。無論是被作為司法替罪羊拋棄的埃利希曼和迪恩,還是因政府支持率下滑而失寵的卡爾·羅夫,再到今天由於風頭太盛而遭貶黜的班農,很少有顧問能穩定地陪伴一位總統度過整個任期。從這個角度說,“伴君如伴虎”的確是古今一以貫之的政治潛規則。

(2)總統顧問(Counselor),亦稱傳播顧問,通常為1至3人。這一頭銜最初僅用於安置尚無明確任所的新提名高官,最近20餘年則成為代表白宮與主流輿論界做溝通和遊說的主要負責人。班農在辭職前擔任的即是這一職務。(3)白宮法律顧問(White House Counsel),早期也曾使用“特別顧問”(Special Counselor)的名義,通常為1人,負責在釋憲、審查候任官員、發佈特赦令、與司法部進行博弈等問題上向總統提供專業意見。“水門事件”中獲刑的埃利希曼和迪恩即曾先後擔任這一職務。

與存在由來已久的正式內閣職位相比,稱謂相對曖昧、許可權也多基於約定俗成的三類總統顧問直到20世紀70年代才真正嶄露頭角。由於他們往往由總統親自遴選和任命,並且需要在和國務院、司法部、媒體等利益部門的博弈中為總統出謀劃策,在某些場合的影響力堪比軍機大臣。20世紀90年代以來,贏得大選者往往傾向於從競選班子中拔擢顧問人選,便是顧問與總統私人關係密切化的明證。但顧問對總統的職務和人身依附性,也意味著與其他閣僚相比,他們被迅速免職的風險要大得多。無論是被作為司法替罪羊拋棄的埃利希曼和迪恩,還是因政府支持率下滑而失寵的卡爾·羅夫,再到今天由於風頭太盛而遭貶黜的班農,很少有顧問能穩定地陪伴一位總統度過整個任期。從這個角度說,“伴君如伴虎”的確是古今一以貫之的政治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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