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有想到男朋友一家是這樣的人, 竟然利用我們已經在一起這個事實, 大肆宣揚給附近人說, 然後拒絕給我家彩禮。 人無恥不能這樣吧, 我現在是騎虎難下。 家裡也怒了, 中間人說了男友家不給彩禮後, 我父親把十萬零一的彩禮漲到十八萬零一。 並且放出話來, 一分錢嫁妝不陪嫁。 這也是氣話, 我爸爸不是這樣的人, 我媽悄悄暗示我, 彩禮一定會給我做陪嫁的。 我很尷尬, 不知道站在誰的一邊, 這樣對立, 肯定會鬧翻。 男朋友家十萬彩禮都不想出, 更別說十八萬彩禮了。
我現在特別恨男朋友一家人,
我的大腦一片茫然, 這爛風俗習慣, 我們兩個人的事, 怎麼變成兩家鬥氣, 以後怎麼辦啊, 不會真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一樣的下場吧?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怎麼就不能自由呢?不知道怎麼辦了?私奔肯定會讓我爹媽丟人, 後果很嚴重, 必須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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