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 我希望自己能陪在女兒身邊直到她上幼稚園, 但是因為每個月需要交房貸, 車貸, 壓力太大不得不選擇上班。 女兒一歲半了,
婆婆在農村給個人的小作坊打工, 一天50塊錢, 不管吃住, 每天上八點半小時的班。 我們這裡消費水準也不是很高, 反正一頓飯十塊錢肯定能吃飽吃好, 我上班一個月不到3000塊錢工資,
婆婆來住不習慣是肯定的, 我也沒有要求她每頓飯都做, 因為我跟我物件中午吃食堂,
我是不是應該管吃管住一個月給1500她心裡才平衡, 難道她不考慮這是給自家兒子看孩子麼?不考慮她是孩子的奶奶麼?哎!來看個孩子這麼多事事, 是我想的太簡單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