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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曉松起訴行銷號,一場教科書式的維權

作者:邏格斯

連結:https://zhuanlan.zhihu.com/p/26100811

從案件的發生, 到訴訟中的交鋒, 一直到最後的判決, 本案都是非常經典的——

1、互聯網不是海盜灣

比爾蓋茨說:“在互聯網上, 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 ”

中國線民將這句話的精神發揮到了極致, 平時生活中可能彬彬有禮的一個人, 在網易評論上卻是各種難聽話都能說得出來, 原因無他, 大家都覺得, 無論我在網上做什麼, 反正都沒人查得到。

行銷號也迎合這種風氣,

販賣色情、暴力、謠言, 用無節操、無下限的奇聞異事, 來吸引人的眼球, 幾乎嗎每天都有人造謠“他”死了, 至於造謠某明星的緋聞, 在行銷號看來根本不是個事。

本案的判決告訴了大家, 互聯網不是海盜灣, 你可以在互聯網上說話, 但如果你的話侵害了別人的權益, 對不起, 請承擔侵權責任!

2、名人也享有名譽權

很多人覺得, 普通人才有隱私權、名譽權, 明星本來就是博眼球的, 炒作還給他引流, 怎麼能說他侵犯隱私權、名譽權呢?

權利這種東西, 當事人可以放棄, 其他人不能侵犯, 有的明星忍氣吞聲, 甚至同流合污, 這是他們對自己隱私權、名譽權的放棄, 但如果有明星認真起來, 明星不但有名譽權, 而且侵權的後果還很嚴重。

進入到知識經濟時代, 我們會看到更多的知識網紅的出現, 這些人依靠專業能力獲得關注, 對自己的羽毛更加愛惜, 如果還有人認為他們的權力不值得尊重, 那就需要感受一下法律的力量了。

3、不以美醜論高下

在事情發生以後, 有人吐槽:“高曉松你個醜逼就偷著樂吧, 鄭爽才有權感到受傷!”

有的人通過外貌將人分成三六九等, 長得好看的就有優待, 長得醜得就被冷嘲熱諷, 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高曉松和鄭爽也是一樣平等。

4、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很多名人被侵權之後, 往往忍氣吞聲, 甚至借機炒作, 但高曉松沒有, 以高曉松的影響力, 他其實可以通過關係解決這個事情, 但是高曉松沒有。 堅持通過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這一點非常值得肯定。

5、網路名譽權侵權, 律師費、公證費均由敗訴方承擔

在一般案件, 公證費由敗訴方承擔, 律師費均由原被告自己承擔, 這導致一些人請不起律師來打官司, 也是很多人被侵權之後只望洋興嘆的重要原因。

根據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侵權、網路人身權侵權、交通肇事侵權等案件中, 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案屬於典型的網路名譽權侵權, 也就是網路人身權侵權, 碰到這種案件, 趕緊請個好律師打官司, 老鐵沒毛病!

6、王小呆、八卦壹姐是不是行銷號, 這重要嗎?

本案中王小呆第一時間提出抗辯:我們不是行銷號!這也是很多侵權號的條件反射。 他們為什麼這麼抗辯呢?原因很簡單。

《著作權法》規定, 如果是個人為了學習、評論的目的進行合理引用, 則屬於合理使用, 無須取得同意, 也無須支付稿費。 因此很多行銷號在抄襲的時候, 都會碎碎念:我是合理使用, 我不是行銷號, 我不是行銷號。

於是我們看到, 法院根本沒有討論王小呆和八卦壹姐到底是不是行銷號, 而是直接認定其侵犯了高曉松的名譽權,再根據其粉絲數量、轉發量、評論量確定了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數額。

7、大額精神損失費引人注目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老一輩人這麼說——“什麼披薩,不就是個外國燒餅嘛!”“什麼漢堡,不就是外國肉夾饃嘛!”“就這一盤青菜也敢要42塊錢,在菜場頂多2塊!”

中國長期以來處在物質匱乏當中,因此對於價值的認定,通常注重其有形的材料,而忽略無形的勞動,對於損失的認定,也傾向於支持有形的物質損害,而忽略無形的精神損害。很多人在遭遇名譽權侵權後都不好意思開口索要經濟賠償,而路人甲更是冷嘲熱諷:“什麼名譽權侵權,不就是想要錢嘛,真不要臉!”

不要臉的是不尊重精神生活的人吧!肉體不過是精神的載體,肉體的傷痕可以被醫療技術撫平,無形的精神痛苦才是深刻而雋永的。這一次法官對於高曉松的精神損害認定到了7萬元,但這可能遠遠不能讓侵權人感到肉痛,未來我們一定會出現令人咋舌的精神損害賠償,因為我們越來越發現,精神生活的寶貴。

有人說:“如果道歉有用,還要員警幹嘛!”但道歉真的沒用嗎?

道歉首先是一種精神的尊重,侵權人低頭認錯,可以極大地撫慰被侵權人受傷的心靈。

道歉同時是一種經濟的復仇,你通過侵權盈利,那就讓你連續刊道歉十五天,每一天廣告費的損失就是好幾萬甚至幾十萬元,這遠遠比經濟賠償來得深刻!

10、維權自當高曉松!

從權利的角度來看,中國的互聯網依然是一片法外之地,剽竊、造謠、誹謗、盜版......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你是怎樣,中國就是怎樣,中國的互聯網就是怎樣。

如果我們總是對侵權視而不見,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互聯網將成為流氓們的聚居地,成為違法者的伊甸園,甚至咪蒙也曾是一名天真的理想主義者,最終經不住誘惑而自甘墮落。

高曉松通過一場訴訟告訴侵權者,你要戰,便作戰!

而是直接認定其侵犯了高曉松的名譽權,再根據其粉絲數量、轉發量、評論量確定了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數額。

7、大額精神損失費引人注目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老一輩人這麼說——“什麼披薩,不就是個外國燒餅嘛!”“什麼漢堡,不就是外國肉夾饃嘛!”“就這一盤青菜也敢要42塊錢,在菜場頂多2塊!”

中國長期以來處在物質匱乏當中,因此對於價值的認定,通常注重其有形的材料,而忽略無形的勞動,對於損失的認定,也傾向於支持有形的物質損害,而忽略無形的精神損害。很多人在遭遇名譽權侵權後都不好意思開口索要經濟賠償,而路人甲更是冷嘲熱諷:“什麼名譽權侵權,不就是想要錢嘛,真不要臉!”

不要臉的是不尊重精神生活的人吧!肉體不過是精神的載體,肉體的傷痕可以被醫療技術撫平,無形的精神痛苦才是深刻而雋永的。這一次法官對於高曉松的精神損害認定到了7萬元,但這可能遠遠不能讓侵權人感到肉痛,未來我們一定會出現令人咋舌的精神損害賠償,因為我們越來越發現,精神生活的寶貴。

有人說:“如果道歉有用,還要員警幹嘛!”但道歉真的沒用嗎?

道歉首先是一種精神的尊重,侵權人低頭認錯,可以極大地撫慰被侵權人受傷的心靈。

道歉同時是一種經濟的復仇,你通過侵權盈利,那就讓你連續刊道歉十五天,每一天廣告費的損失就是好幾萬甚至幾十萬元,這遠遠比經濟賠償來得深刻!

10、維權自當高曉松!

從權利的角度來看,中國的互聯網依然是一片法外之地,剽竊、造謠、誹謗、盜版......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你是怎樣,中國就是怎樣,中國的互聯網就是怎樣。

如果我們總是對侵權視而不見,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互聯網將成為流氓們的聚居地,成為違法者的伊甸園,甚至咪蒙也曾是一名天真的理想主義者,最終經不住誘惑而自甘墮落。

高曉松通過一場訴訟告訴侵權者,你要戰,便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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