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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行為才屬於信用卡詐騙!(法律實務)

很多人刷了信用卡, 並且逾期超過三個月了還不上。 銀行委託的協力廠商催收機構每天不停的打電話要你還錢。

你說沒錢對方就告訴你, 你的行為已經涉及信用卡詐騙了, 要向經偵機關報案怎樣怎樣的。

把你嚇唬的不輕。 其實, 大部分的催收人員說這些話的目的都是為了嚇唬你, 目的是讓你儘快還錢罷了。

今天, 給大家講一下, 信用卡詐騙在生活中的常見表現:

一、偽造信用卡, 冒用別人信用卡.....

這條後面我就不想寫全, 因為其實質屬於技術性犯罪, 我們老百姓真的很難做到, 很少涉及的。

二、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的。


這個是大家比較關心的, 也是催收機構慣用的說法。

那麼, 欠款1萬以上, 逾期超過3個月, 銀行催收超過兩次, 是否一定屬於信用卡詐騙呢?

答案是:絕對不一定。 非常不一定。

你只須先問自己一個問題, 自己的透支屬於“惡意”麼?透支的時候就做好了不還的打算了麼?透支的金額超過自己

以往人生對財富的支配能力了麼?

是的, 就刑事犯罪而言, 透支1萬是客觀要求, 但是想要犯罪, 還得有“惡意透支”這一主觀條件。 請客觀缺一不可。

記住:並不是所有的透支都是惡意的。 具體來說, 常見的惡意有以下幾個表現:

1、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 無法歸還的;

2、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 無法歸還的;

3、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

逃避銀行催收的;

4、抽逃、轉移資金, 隱匿財產, 逃避還款的;

5、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所以, 像那些曾經的老闆, 生意失敗、投資出現問題導致的資金鏈緊張拖欠信用卡的行為, 根本不屬於信用卡詐騙的。

說白了, 銀行也是開門做生意的商業機構, 錢收不回來也屬於正常的商業風險。

如果收不回就要老百姓坐牢, 那這公司也太霸道了, 沒有這樣的。

其它不寫了, 如果遇到信用卡逾期問題, 面對催收需要法律指導的可加諮詢:lovemo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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