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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婆婆好幾年不來往了, 如果她有什麼事, 我都是讓我老公出面。 當然, 雖然不跟她來往, 每年該給她的養老費還是照常給的。 我之所以跟我婆婆關係鬧到這種地步, 是因為三年前, 我讓她來幫我帶孩子, 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 孩子很小, 我就要去上班掙錢。
當時我婆婆一口就回絕了我, 說不來!為這事我惱了好幾天, 別人家的婆婆, 都搶著給看孫子, 我婆婆卻這樣堅決!後來我老公連說帶勸, 她才同意來。 但有個條件, 要我們給她開工資, 每月三千, 她說就是請保姆也得給人家開工資的吧, 並且保姆的工資可不止三千, 她這話, 意思是要三千都便宜我們了!當時我對這件事很生氣, 但孩子實在沒人看, 就同意了。 她來後, 每個月第一天我都準時給她三千塊錢, 每次給她, 我心裡都很難受。
我不是不養老, 她沒錢完全可以跟我要, 但直接跟我們要看孩子的工資, 就一下讓親情沒有了!後來, 我孩子上了幼稚園不需要時時看著, 她才回了老家。 但今年, 我婆婆卻突然找上門來, 氣色很差, 原來, 她腿疼的毛病越來越嚴重, 想搬過來跟我們一起住, 讓我照顧她。
她一說這,
我當場就懟回去, 當年幫我看孩子你每月要三千, 現在你要我照顧, 找你要五千怎麼了?再說養老錢我每年都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