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驟:
01 人格、性格因素 據調查,在所有具有強迫現象的人中,具有強迫性人格障礙的占2/3至3/4,且目前關於強迫人格的描述,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不安全型人格的描述為主。人格與臨床綜合征之間的相關,沒有比這更突出的了。
02 心理創傷 這屬於強迫現象產生的原因中的社會心理因素。戰爭、洪水、地震、火災、空難等強大的突發事件以及我們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長期經驗到的忽視、情緒虐待、軀體虐待或者暴力都會促進心理創傷的形成。這種超出一般常人經驗的事件會讓人感到無能為力或是無助感和麻痹感,很多時候還會令人陷入抗爭/逃避的矛盾之中。在精神創傷發生時,它也可以延伸到所謂(創傷過程)之中,比如一位性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有強迫性清洗自己的身體或者其他物件的現象,就是因為性暴力很容易讓人聯想起“玷污”一詞。
03 遺傳 精神健康網專家指出,遺傳在強迫現象產生的原因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且這種遺傳不只限於基因、生理的遺傳,還可涉及文化、習慣方面的影響。調查顯示,病人的父母中強迫症的患病率為5.2%-7%,比群體的發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屬強迫性人格者也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