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診斷有何依據

其實大家平時所知道的精神病是一個籠統的名稱,它包括許多病種,多指功能性精神疾病,在這些疾病中,有的病因未明、症狀複雜,病程和預後也各不相同,到目前為止,對精神疾病的診斷尚無特殊的方法,不同於器質性疾病。腦電圖、腦CT、腦超聲檢查及實驗室檢查對功能性精神病來說是無異常發現的。
當前精神病的診斷仍是依據明顯的病理心理狀態,即精神症狀。診斷過程總是建立在臨床觀察上,屬於臨床診斷。精神疾病的臨床診斷過程包括:資料的搜集、分析客觀資料及作出結論幾個階段。具體的說即全面可靠的完整的病史、系統的仔細的體格檢查、詳細的精神檢查、實驗室檢查,對保證診斷的正確性,具有重要意義,也是建立正確診斷的基礎。
在精神病的診斷中,詳細聽取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同事提供的病史,進行認真的精神檢查,仔細觀察精神疾病患者的儀態、動作、語言、思想、情感和一切行為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