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痛苦的時候,我們很多人的做法是心情不好了,我們就什麼都不做了,不工作了,也不學習了,不與人交流了,甚至連飯都不想吃了,只是做那裡發呆,美其名曰是為了想解決的辦法,實際上這樣的行為卻是一種沉迷,是對痛苦的沉迷。
人生在世,痛苦何其多?
當然在主觀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是永遠快樂的,沒有任何痛苦。雖然這種理想是美好的,但和現實卻是有差距的,有時你越是追求快樂,卻越是痛苦不堪。因為人生不可能天天快樂,就如同人生不可能天天痛苦一樣。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蘇東坡的詞卻是人生最客觀的寫照。所以,要想真正獲得人生的快樂,首先你就得面對現實:人生是痛苦與快樂的結合體。你如果接受這個事實,那麼可以說痛苦就遠離你一步了。當然,光這一步還是不夠的,因為你接受痛苦,並不能讓痛苦離開你。
日升日落、風雲流轉,時鐘的秒針不停的跳動著,就如同我們的心臟跳動一樣。這一切其實都是在解釋著這個世界的規律,那就是這個世界每時每刻都在變化、運動著。
大自然是我們最好的老師,所以如果你想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痛苦早日離開的話,你就得向自然學習,尊崇自然的規律:不為痛苦停住腳步。
這裡我得講一個佛教的小故事,說是從前有師徒弟兩個和尚正要過一條小河,當他們走到河邊時看到有個婦女也想要過這條河,但是由於河水高度及腰,且又湍急,所以這個婦女很是為難。和尚師父二話沒說,背著婦女就過河了。到了河那邊,和尚師父放下了婦女,繼續和徒弟趕路。但過了很久,和尚徒弟始終心中不安,問師父說男女有別,師父不該背哪個婦女過河,但這個師父卻對徒弟說:“我在過河後就把那個婦女放下了,你到現在還沒放下嗎?”徒弟恍然大悟。
當然這個故事佛教裡的寓意是講放下的。但我想說的是,這個徒弟之所以放不下,煩惱不安,是因為他違背了大自然運動而變化的自然規律,他為那婦女的問題停下了心的腳步,停在過去的那一刻,忘記了自己當下該做什麼。
其實,我們大家可以好好的想一想,為什麼我們長時間都走不出痛苦呢,是痛苦本身不願意離開我們,還是我們為了痛苦停止了前進的腳步,忘卻了我們自己該做的事情而讓痛苦長存呢?
在面對痛苦的時候,我們很多人的做法是心情不好了,我們就什麼都不做了,不工作了,也不學習了,不與人交流了,甚至連飯都不想吃了,只是做那裡發呆,美其名曰是為了想解決的辦法,實際上這樣的行為卻是一種沉迷,是對痛苦的沉迷。
例如某人失戀了,她把自己所有的時間都放在了失戀的痛苦上,工作也不上了,也不玩了,也不說話了。結果不但沒有走出失戀的痛苦,反倒得了抑鬱症;又如我們的強迫症患者,為了一個偶然出現在自己思想裡的觀念,他能把自己所有精力都拿來關注和壓制這個觀念,也是同樣不去工作學習了,不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情了。結果必然是走進死胡同。
煩惱歸煩惱,痛苦歸痛苦,如果煩惱痛苦了,我們就什麼都不做了,不管了,只是去關注煩惱和痛苦,這就是違背了自然運動變化的規律,就是停止運動,停下了自己的腳步,這樣必然是沉迷於苦海之中,無法自拔。
所以,不為痛苦停住腳步的意思就是不論我們煩惱與否,痛苦與否,我們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去做。即要抱著即便煩惱痛苦,我也要做自己該做的事情。這樣我們就尊崇了自然的規律,不為痛苦停住腳步,痛苦自然就會在我們前進的步伐中不知不覺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