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是常見的一種骨科疾病,主要由關節病變為主的慢性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晚期嚴重破壞骨質導致關節變形,對患者的身體健康及日常生活危害極大。目前,多數患者借助激素治療來控制疼痛,但是長期服用激素會使體質越來越差且達不到治療的效果。整體而言,長期服用激素對人體危害大。
幾乎所有患類風濕的病人,應用激素治療後不久,病情就覺好轉,在剛服藥的幾個小時內患者關節痛感會減輕。第二天,晨僵感基本消失,疼痛進一步減輕。第一週末,關節腫痛基本減輕,運動範圍增大,皮下結節變小,鞏膜炎和虹膜睫狀體炎消退,大約在4-8周病情得到最大限度的改善。不幸的是,以後數月,即使繼續服藥,效果反倒減退,大約到第二年末,相當一部分病人服藥帶來的好處已經抵不過激素副作用帶來的危險,增加劑量治療效果也是微乎其微。
中華醫師協會研究調查表明,40%-60%的類風濕患者都用過或正在用激素,給患者造成了很多不良後果。激素雖能抑制炎症,但對導致炎症的基礎病變無矯治和改變作用,小劑量激素只能取得部分和暫時性效果,經過數月或數年後,常需較大劑量效果反而下降,而且患者身體會越來越差,體形越來越胖,傷及身體的各個器官。一旦啟用激素就很難停藥,長期用激素帶來的危害性常常超過類風濕本身。
為了保證保證患者的身體健康,建議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在發病初期儘量不用或少用激素,如果疼痛難忍,應向醫生諮詢激素用量及學會如何減少激素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