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社會態度調查顯示,有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贊同這樣的說法,即夫妻“不需要住在一起來維持牢固的關係”。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同意“當夫妻雙方都有空間去發展自己的事業,擁有自己的交友圈時,夫妻關係反而更加牢固了。”
在夫妻間——包括有承諾的和已婚的夫婦——有一個重要的百分比是“以分居的方式在一起”。這種相處方式是指兩人保持長期關係,但並不住在一起。文章報導了英國調查的結果,並估計有10%的英國成年人與其配偶分開居住。
我們對那些因為工作需要而被迫分居兩地的夫妻保持的“通勤婚姻”的瞭解已有些時日了。這種迫于無奈的夫妻相處方式遠不及自願分居讓我驚詫不已,自願分居是指並非迫於無奈,而是對此心嚮往之。
既然共同生活更加令人期待,更加浪漫溫馨,也更加經濟實惠,為什麼有些夫妻會選擇分開居住呢?
在該英國調查中,放在受訪者面前的是為什麼選擇分居的四個理由,分別為“我不喜歡和另一半住在一起”、“另一半不喜歡和我住在一起”、“我們只是不想同居而已”和“我們都得養家”。有將近一半的受訪者選擇了至少一個答案(那些聲稱自己分居是因為沒得選擇的人訴說了造成這種情況的種種限制,比如工作地點、學校地點,或者照顧年邁親人的責任等等)。
在其他關於夫妻分居的研究中,提到受訪者提供的理由時,作者們指出,通過供養他們各自的家,他們在夫妻關係中可以享受親密和滿足的體驗,同時還能更好地繼續重要的先前已存在的關係和身份。而同居有可能反而是個阻礙,比如照顧孩子或贍養父母,維持私人社交圈,保住昂貴的住宅或財產,或者只是避免他們認為同居會引發的問題。
我認為這些理由都很有趣,不過你發現其中漏掉了什麼嗎?
那就是對獨處的渴望或需求。我想知道有多少夫妻分居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把自己的家奉為至寶,而且也把它當做一個有自己的時間與空間的地方。在調查研究中,受訪者只是贊同或不贊同放在他們面前的說法,而對未列其中的動機卻無從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