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是眾多的腫瘤中較為常見的一種,她可以發生在任何的年齡階段及任何的人身上。雖然淋巴瘤有良惡性之分,良性的淋巴瘤對治癒患者的影響不是很大,但是惡性的淋巴瘤若是不及時的治療則是會危及生命的。那麼淋巴癌對孕婦的妊娠有什麼影響呢?
淋巴瘤的主要病變之一是淋巴瘤細胞的廣泛侵潤而造成的損害,這在生殖系統也不例外,再加上接受放療、化療時射線及藥物的進一步損害,均可能使卵巢及子宮內膜等組織受到破壞,故女性病人生殖能力減低而不易受孕。然而,淋巴瘤病人一經治療達到緩解後,生育能力還是可以恢復的。
近年來由於淋巴 瘤治療的不斷進步,緩解率提高,生存期延長,多數病人在緩解期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在緩解期內懷孕的可能性也增多。實際上,如上一問所介紹,淋巴瘤合併妊娠的危害還是很大的。因此,生育年齡患淋巴瘤的婦女,即使病情完全緩解,也應該在兩年內避免懷孕。通常主張服用雌激素類避孕藥,既能預防受孕,又能減輕血小板減少而加重的月經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