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的隨機對照研究結果尚不能證明淋巴因數活化的殺傷細胞(LAK)、腫瘤浸潤性淋巴細胞、y干擾囊治療轉移性腎癌有效。日前a-干擾素或(和)白細胞介素2 為轉移性腎透明細胞癌治療的一線治療方案,有效率約為15%。1L-2和干擾素的多種劑量和多種組合方案已有多組隨機研究。這些研究顯示高劑量II/2的有效率高於低劑量。儘管毒性反應較大,但部分患者可獲長期緩解而受益。
中華醫學會泌尿外科分會《腎細胞癌診治指南》對IFN-a推薦治療劑量:IFN-a,9M IU/次,肌內或皮下注射,3次/周,共12周。可從3M lU/次開始逐漸增加,第1 周每次3M IU,第2周每次6M lU,第3周以後每次9M lU。
治療期間每週檢查血常規1次,每月查肝功能1次,白細胞
小劑量方案1 :IL-2 2.5×105IU/kg 皮下注射,第1 周應用5 天,IL-2 1. 25X105IU/kg 皮下注射,每週應用5 天,連用6 周,每8周為一週期。小劑量方案2:18M lU/d皮下注射,每週應用5天,連用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