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合併卵巢囊腫 12周後須決定是否手術

年近30的李太好不容易懷上了寶寶,卻在孕43天的時候被檢查出左側卵巢囊腫。得知檢查結果,李太第一句話就問:“良性的還是惡性的?需要流產嗎?”為此,李太每日憂心忡忡,一方面希望B超監測確診卵巢囊腫的性質,另一方面擔憂B超影響胎兒。

醫生表示仍不確定是否為功能性良性囊腫,需要繼續保持監測,一直到孕12周才可以做出合適的治療選擇。

不少懷孕女性都懼怕B超,認為B超的檢測會影響胎兒的健康。對此,郭遂群主任說:“孕早期的女性千萬不要懼怕B超,不要對B超存在偏見,B超可以幫助我們很好地發現子宮內外的情況,例如是否合併卵巢囊腫。”

如果發現孕早期合併卵巢囊腫,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需要觀察足夠的時間,從發現之日起開始觀察至孕12周。之所以要觀察,這是因為懷孕之後也有可能出現功能性的卵巢囊腫,例如黃素囊腫。

其次,一般情況下,孕12周之前不宜行卵巢囊腫切除術。在孕12周後孕16周前,可以根據囊腫的大小、性質和患者的要求決定是否進行手術治療。對於8、9公分大的囊腫,最好是採取手術治療;現行的大部分卵巢囊腫切除術都是採取腹腔鏡微創手術,對於患者來說不僅手術創傷面小,而且也恢復快。一般情況下,手術前後需要住院的時間約為5天,採取微創手術的費用約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