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發熱”

從《傷寒論》原理的探析中,我們可以得出“三陽易治三陰難”的結論。三陽三陰如何分辨呢?《傷寒論》第7條“病有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給出了答案。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些初步的結論:“發熱……者”要比“無熱……者”容易治。

《黃帝內經·素問·熱論篇》中也表達了類似的思想:“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既然這樣,我們就應該不懼怕“發熱”,而應該警惕“無熱”。

如果一個基層醫生將“發熱……者”治成“無熱……者”,我們首先不應該隨意地鼓勵,甚至可以懷疑他治錯了。

治療從根本上來講應該是讓病人越治越不容易得病、越治病越少的,快速地解除症狀是不應該受到鼓勵的,除非有其他更嚴重的後患或者生命危險。

發熱從本質上來說是人體正邪交爭的外在表現。如果正氣不足的話,是很難發熱的,或者說是很難發高熱的。而沒有邪氣,人體也是不會發動正氣抗邪表現為發熱的。如果人體在發動正氣發熱抗邪,希望把邪氣清除,而醫生用了針對“發熱”的對症治療,實質上是在打擊正氣的抗邪的攻勢。熱退了,從表面上看是“病好了”,實際上是正氣受傷了。一種後果是正氣再也無力組織攻勢——外在表現是發熱,這下以“退熱”為治療目的的醫學該歡慶勝利了,而其實質是正氣的衰弱;一種後果是正氣在短暫的受挫後,稍作休整,繼續組織抗邪的攻勢——發熱,那麼以壓制症狀為治療目的的醫學便會認為其是“反復發熱,難治之病”,而其實質是正氣雖然受挫,卻還能組織起新的攻勢,恰恰說明了身體較好。

筆者數年前治療一例酒糟鼻患者,男,42歲,顯著的療效讓患者對於中醫發生了濃厚的興趣,希望筆者為之治療反復發熱。具體情況為半月到一月便發燒一次,全身乏力,必須靜脈用較大劑量抗生素一周左右,已持續數年,深以為苦。筆者首先為之解讀了“發熱”這個症狀作為抗邪的反應對於人體健康的積極意義,接著囑咐其等再發熱時馬上找筆者診治。患者半信半疑,等到又一輪發熱之初,找到筆者,筆者為之開了疏散邪氣的方子,然後囑咐患者,不到萬不得已之時,不要輸液,方子也可以備用而先不吃。患者數日後複診,說未用藥,發熱至42℃,持續1~2日,後熱自退,囑繼續觀察,看熱還會反復否。之後持續隨訪,未再高熱,也就擺脫了不斷輸液用抗生素之苦。

分析以上病例,患者正氣抗邪的能力是頑強的,被不斷地打擊,還在“屢敗屢戰”,但是醫生和患者多不能正確地識別“發熱”的價值。當最後在保證安全、精神好的前提下允許正氣“發熱”驅邪外出的時候,正氣把“發熱”的能力發揮到幾乎極致,逐漸“熱”到42℃,把該驅散的邪氣都散出去了。因為邪導致的不通都在持續的“熱”的狀態中變通了,於是不必再正邪交爭,於是反復發作的“發熱”、輸液的惡性循環也就結束了。

促使筆者把對於“發熱”的思考寫下來的是一個患者的遭遇。某患者,女,31歲,銀屑病皮損以頭頂為主,經過一段時間的藥物治療和自我生活習慣的調整,全身皮損已漸漸退去,出汗、精神也都很好。在自我判斷很好,自行停藥2個多月的時候(在治療效果很好的時候,即使停藥,也應該定期去找醫生,讓醫生不斷地對於自身的生活習慣調整做出指導),突然與筆者聯繫,說不久前“發熱”到39℃,然後去輸液(用消炎藥),感冒“減輕”,接下來頭頂又出現皮損,軀幹、四肢也出現很多小紅點……甚為惋惜。筆者反復強調慎用涼藥,其中重點強調要慎用消炎藥;同時,筆者也反復強調過不是感冒引起銀屑病的復發和加重,而是感冒誤治容易誘發、加重銀屑病。筆者還說過,“發熱”功能的回復實際是身體抗邪能力恢復的一個好現象,可以把在表之邪“熱”通了,對於銀屑病有治療作用。

前車之鑒,希望其他患者不要重蹈覆轍!

適度地“發熱”,對於汗的正常和在表之邪的祛除都是有利的,對於保持健康是有益的,千萬不可誤治、壓制。只要以安全為前提,退熱和消炎的藥物盡可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