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風論》言“風者百病之長”,王冰注此曰:“長,先也。先百病而有也。”臨證可見寒熱燥濕諸邪每依附於風而侵襲人體,故風為外邪致病的先導。《漢書·食貨志》稱酒為“百藥之長”,可否理解為酒為諸藥發揮作用的先導呢?
《冷廬醫話》記載:“同邑鄭拙言學博鳳鏘,性喜單方,言其經驗最靈者有四。道光壬寅年,館樂平汪軍門道成家,糞門前腎囊後起一堅塊,漸覺疼痛,虛寒虛熱時作,案頭有《同壽錄》,檢一方雲:跨馬癰初起,用甘草五錢,酒水各一碗煎服。如方服之,塊漸軟,次日略出清水,不數日全愈。”《王孟英醫案》記載一例腹股溝瘡毒,患者發熱、嘔吐、胯間痛不可當,治以生甘草一兩、金銀花六兩、皂角刺五錢,水煎和酒服之,一劑減其勢,再劑病若失。參閱上述治驗時,有很多人會更多地注意方藥的應用,卻不知其中的訣竅在煎藥、服藥中的“酒”上。
“酒水各一碗煎服”和“水煎和酒服之”中暗含著兩層意思:一是酒要溫熱服;二是服後最好得汗。外科疾患從表解為捷徑,而解表多以得汗為標誌。銀屑病為“其在皮者”,無疑歸屬於外科疾患,《內經》明言“汗而發之”。溫酒用於方藥中可以助汗,故溫酒在銀屑病治療中的應用應該給予應有的重視和提倡。用溫酒後出現皮損變紅、變多、變散等現象,應該反思應用的時機和度的問題,以及皮損變化的積極意義,使“百藥之長”獲得更好的應用,使溫酒的功用機理早日彰顯,使銀屑病的治療進入“給邪出路”時代,而不應該因噎廢食,不應該良藥得效卻因世人不識之故反遭駡名。
外科名方中用酒,多在方後注中明確寫到“熱酒……取汗”、“被蓋出汗為度”、“醉蓋取汗”。酒、熱、汗之間是有直接關係的,目的不外“通經之結,行血之滯”。
《靈樞·論勇篇》說:“酒者,水穀之精,熟穀之液也,其氣慓悍。”《太素·經絡別異》說:“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楊上善曰:“酒是熟穀之液,入胃先行皮膚,故衛氣盛。”看來酒的藥用功效與可使“衛氣盛”有關。《靈樞·禁服篇》說:“審察衛氣為百病母。”既然把衛氣推崇到如此重要的位置,酒的作用自然不可小覷。《千金翼方·本草下·米穀部》說:“酒……主行藥勢,殺百邪惡氣”,與酒為“百藥之長”同意。
溫酒可使“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為“百藥之長”。那為什麼在醫藥史上酒也留下不少惡名呢?《醫學發明》言:“北方之人,常食潼乳,又飲之無節。且潼乳之為物,其形質則水也。酒醴亦然。人知水穀入胃,胃氣蒸騰,其氣與味宣之於經絡,化之為氣血。苟元氣不充,胃氣本弱,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其氣與味不得宣暢,旁通水濕之性,潤下而致之也。”看來“元氣不充,胃氣本弱”之人不可多食酒醴,因其究竟需要“胃氣蒸騰”。胃氣不足,加之冷酒、過量,無宣暢之功,而留水濕之性。
趙守真在《治驗回憶錄》中載一案:“劉健英,男,50歲。零陵芝城鎮人。性嗜酒,近月患腹痛,得嘔則少安,發無定時,惟飲冷感寒即發。昨日又劇痛,遍及全腹,鳴聲上下相逐,喜嘔,欲飲熱湯。先以為胃中寒,服理中湯不效。再診,脈微細,舌白潤無苔,噫氣或吐痰則痛緩,按其胃無異狀,腹則臌脹如鼓,病在腹而不在胃,審系寒濕結聚之證。蓋其人嗜酒則濕多,濕多則陰盛,陰盛則胃寒而濕不化,水濕相搏,上下攻沖,故痛而作嘔。治當溫中寬脹燥濕為宜……”
《禮記·射義》說:“酒者,所以養老也,所以養病也。”養老當為讚譽,而養病則為駡名。一物而毀譽不同,蓋在所用不同耳。酒用量適當而溫飲為取其氣,有宣導散結之功,可為百藥之長;而冷飲以及過量飲用不及運化,則只留水濕之性,久而為寒痰冷飲,不僅無治療之功,卻成為致病之邪。
錯不在酒而在用酒之法、之人,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