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發病初期診斷

青光眼病人的治療有賴於準確的診斷。青光眼病人的診斷與其他疾病一樣,根據病史、臨床表現及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正常眼壓性青光眼對可疑患者,首先應測量眼壓。眼壓大於3.20kPa(24mmHg)為病理性高眼壓,但一次眼壓偏高不能診斷青光眼,而一次眼壓正常也不能排除青光眼。因為眼壓在一日內呈週期性波動。日眼壓波動大於1.07kPa(8mmHg)為病理性眼壓。

青光眼發病初期診斷:

①臨床症狀:青光眼患者在眼壓升高、眼底改變前即有明顯的全身表現,開始並不表現在眼睛上,只是出現頑固性失眠、偏頭痛、習慣性便秘或勞累,情緒波動變化後暫時性眼脹痛、乾澀、疲勞、視物朦朧,休息後即緩解,一年僅出現一、兩次、隨著病情發展,發作時間愈頻繁,每次發作時間卻愈長,如此反復發作,隨時導致急性大發作。

②家族史及相關病史:明顯家族史,及全身、局部疾病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如近視、外傷、眼部炎症、白內障、高血壓、糖尿病史等易於合併,繼發青光眼。

③眼壓:它是青光眼的重要依據,但卻不是唯一依據,臨床90%以上的青光眼誤診的患者都是錯誤的以眼壓為標準,眼壓高不一定就不是青光眼(參:低血壓性青光眼)。眼壓高並非都是青光眼。

④眼底:早期可正常,一旦眼底改變,說明病情已較重,病程很長,已造成明顯的青光眼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