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明知強迫症狀不對但無法控制,因為一旦控制不去做,就會出現緊張,心慌等嚴重的焦慮表現,為了避免焦慮的發生,患者只好去想、去做。這個特點稱之為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那麼,孕婦強迫症的表現有哪些?
以下是介紹孕婦強迫症的表現症狀,
1、強迫意向:患者在出現某種正常心理時常出現相反的違背自己的內心意願,雖然這種相反的意願十分強烈,但從不會付諸行動。如過馬路時,想到沖向正在駛過的汽車等等。
2、強迫情緒:患者對某些事物感到厭惡或擔心,明知根本無必要卻不能克制。例如,擔心自己會傷害別人,擔心自己會說錯話,擔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細菌的侵襲等。
3、強迫動作又稱強迫行為。如強迫洗滌:常見有強迫洗手、洗衣等。如有位醫院掛號員,她認為接觸一些腫瘤病人的門診卡可以“傳染”到腫瘤,如她的手再接觸到家門把手,則認為會間接傳染給自己家人。於是每次下班回家總是喊家人開門,她則高舉雙手進入,然後反復洗手,內、外衣服全部換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點夜餐就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