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當中,你和同事的意見不可能總是保持一致,如果同事對某件事情意見不一的時候,你是如何說服他的呢? 依據時間、場合、物件不同,說服方法也各異。我們一起來看看有什麼小技巧能說服他人吧。
避免與他人爭論。
在日常生活中,寸步不讓的爭論方式是不合適的。爭論的雙方都相信自己的想法是絕對正確的,力求自己的勝利。其實,爭論是不可能勝利的。縱使對方輸了,自己也不等於贏家。若你能完全擊敗對方,由於被辯倒的人自尊心受挫,心懷怒火,結果你也輸了。
佛蘭克林曾說:“在爭論或反駁中,也許你贏了對方,但那樣的勝利也空虛的。因為,你絕對無法贏得對方的好感。”
經驗也表明,不論對方的智商多高,學問如何淵博,以爭論說服對方都是困難的。
過去你傷害過誰,也許早已忘記了,可是被你傷害過的那個人卻永遠不會忘記你。他決不會記住你的優點,而是會記住你對他的傷害。
發生誤會時,爭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決不該為了陶醉于個人的勝利而去與人論個高低。在交往中切不可“得理不讓人”,要學會有理讓三分,給別人留點面子。這樣做,並不會失去什麼,反而會得到更多,忍一忍風平浪靜,讓一讓海闊天高。俄國文學家屠格涅夫勸那些剛愎自用好爭吵的人,在說話前把舌頭在嘴裡轉十圈,以緩和爭論。
尊重被說服者,避免他人反感。
應該多用討論或提問方式說服人,不要涉及人的品格和道德行為問題。批評人要留有餘地,不要揭短,不要用帶有絕對意味的字眼代之以“我的意見是……”,“我想這樣會更好些”等。在言語中更應避免“你必須”、“你應該”這樣的語詞,多用商討的口氣,這樣會使對方在不知不覺中能客觀地看待自己,避免情緒障礙。
有一位男士非常善談,在一次與他人結伴同行時,在滔滔不絕的談話中,每講一兩句話,就要附上一句“你知道嗎?”使得對方很不高興,但出於禮貌,還是和他交談幾句,但這個人還是不斷地說:“你知道嗎?”結果對方實在不耐煩,索性回他一句:“我不知道。”交往不得不在尷尬中終斷了。這個人或許把“你知道嗎”視為口頭語,並未引起自己的注意。可事實說明,凡是常使用“你知道嗎?”、“你懂嗎?”、“你應該”、“你必須”等字眼的,非但很難起到說服人的效果,而且還會引起別人的反感。
用“強攻”的方法說服人也很難奏效。特別是在他人對你懷有敵意,又是在情緒激動,缺乏抑制力時,不如暫時停止對話,以後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