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癲癇綜合征,嬰兒痙攣症主要發生在1歲以內的幼兒身上。無論患兒的年齡、病因有無、治療是否及時,都可採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與強的松進行治療。但應用該方案進行治療的患兒需進行基礎腦電圖(EEG)及頭顱CT平掃,治療時刻首先選ACTH或強的松。下面有專家為你做一下治療的過程和方法:
方案一:首選ACTH。
若首選ACTH,則初始劑量20u/d,2周時評價療效,如果有反應(EEG有改善及驚厥停止)即經減量停藥;如果無反應,用量增加至30 u/d,再用4周評價療效,無論是否有效均減量,停藥。如果復發重復原有效療程,如果患者對ACTH治療無反應,且未用強的松治療過,可從ACTH停藥後1周開始給予強的松治療。
方案二:首選強的松。
若首選強的松進行治療,則初始劑量2mg/kg·d,此後使用方法類似于ACTH用法,2周時評價療效。如果患者對強的松無反應,且未用ACTH治療過,可在強的松停藥後1周開始使用ACTH。
在使用ACTH或強的松治療的整個過程中,需要切觀察患兒的血壓,並每週複查血清電解質。
若患兒對激素治療無反應,則應選用抗癲癇藥控制驚厥發作,一般選用丙戊酸和安定類藥物,多數採用丙戊酸鈉與氯硝安定聯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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