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殯儀館摔倒骨折獲賠4000元

老人過世,張阿姨在處理老人後事的時候,還被殯儀館內的臺階絆倒,致使右手臂骨折,身體也遭到了重創。日前,徐匯法院依法判處殯儀館賠償張阿姨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4000餘元。

去年3月8日,張阿姨與家人前往殯儀館辦理家中老人過世後的骨灰箱存放事宜。在一樓中庭展臺,張阿姨沒有注意到腳下有展臺臺階,她一個踉蹌,摔倒在地,右側身體著地,右手臂出現疼痛、紅腫等症狀,後經醫院診斷為右肱骨大結節骨折。後在醫院行相關檢查後,確定需要手術治療,經手術治療後、康復訓練,1個月後張阿姨才基本恢復正常生活。

張阿姨感覺自己摔倒骨折與殯儀館有很大關係,遂起訴殯儀館,要求賠償。法庭上,張阿姨認為殯儀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設置的展臺高出地面15釐米,卻未設立任何警示標誌,存在安全隱患。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都有責任,遂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