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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剛發佈:全面禁奧禁賽禁補習班,取消“家長作業”,不得要求家長代批次工作……

最近家長陪寫作業的各種煩惱

吃瓜群眾的一眾吐槽引發了廣泛熱議

10月18日,江蘇教育廳對於給中小學生減負

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通知已下發到各地

敲黑板,現在劃重點啦!!

核心內容

此次發佈的《意見》,對學校招生、課程、作業、考試、輔導、作息、競賽、教輔、教師管理等領域作出規範。其中多項規定涉及時下熱點,例如,要杜絕耗時長、動手難做、材料難找、過程繁雜的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嚴禁試卷中有奧賽題或將奧賽題作為附加題;學校一律不得公佈考生個人或集體的考試成績、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線率等資訊……

圖:江蘇省教育廳官網

推行作業免檢、每週無作業日

《意見》要求,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

任何學校和老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加課程難度,

不得隨意加快教學進度。

嚴禁網上公示、教室張貼的課程表與實際執行不同。一經發現,查實後要列入學校及其主要負責人誠信檔案。

對於中小學生的減負,在新規中也比比皆是。例如,新規要求統籌控制作業總量。建立學校、年級、班級作業平衡機制,各校要有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加強對各門學科作業的統籌管理。

嚴格控制每日作業總量和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

小學中高年級、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 1 小時、1.5 小時和 2 小時以內。

與以往不同的是,被社會詬病的" 家長作業 ",在新規中被明令禁止。

《意見》規定,不佈置超越課程標準規定和學生學力要求的作業,杜絕耗時長、動手難做、材料難找、過程繁雜的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

同時,推行作業免檢、每週無作業日等探索。建立健全體育家庭作業制度。

宣導建立作業上網公示備案制度。

小學早晨到校時間控制在8點以後

嚴格控制學生在校統一集中教學時間。

小學生不超過 6 小時,初中生不超過7 小時,高中生不超過 8 小時。學生早晨到校時間,小學控制在 8:00以後,初中控制在 7:40 以後,高中控制在 7:20 以後。班主任和各科教師不得超出學校規定,要求學生提前到校,保證學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時間。

對於在校時間,

教育廳要求,中午間隔時間不少於 1.5 小時,嚴禁午休時間教授課程或要求學生在校自習。不得強制要求非住校生到校上晚自習,住校生晚自習每天不超過 2 課時,晚自習期間不得教授新課。

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體育活動時間不得少於 1 小時。小學延時服務學生在校時間按照相關檔執行,延時服務不得變成增時上課。

全面禁賽活動

此外,未經省教育廳批准,小學階段一律不得舉行面向學生的學科類競賽活動。

各地教育部門、學校和社會機構,不得擅自組織面向全省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也不得舉辦面向本市本縣的統一的學科競賽或變相競賽活動。

不得組織或動員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各類機構以各種名義舉辦的各類競賽等活動。

任何競賽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不得要求家長代批次工作

教師的校外兼課行為被明令禁止。

《意見》要求,嚴禁在職教師到社會機構兼課,或組織、介紹、暗示學生到校外補課。嚴禁教師課後有償輔導、有償家教。

所有教師特別是優秀骨幹教師不得參加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的名師解讀考試要點,以及各種名義的學科複習指導、衝刺等,也不得赴異地有償補課。

同時,教師要做到有佈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講評,不得要求家長代批次工作。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佈置反復抄寫等懲罰性作業,不得對學生做出違反減負要求的語言和行為。

此外,教育廳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校下達高(中)考升學指標,不得以高(中)考升學率或考試成績為標準進行排名和獎勵,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高(中)考成績、升學率等情況。

各地對學校綜合考核評價中,要嚴格控制考試、升學等因素所占比重。

校長也不得向班主任、學科教師下達升學指標。

高(中)考成績直接通知學生本人,不得公佈學生個人考試成績。

義務教育嚴禁組織入學考試

《意見》規定,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嚴禁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嚴禁以各類競賽、培訓、考試、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為依據錄取學生。

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零擇班

以學生報名順序等為依照,一次性進行現場分班、匹配師生、公佈結果。原則上不舉行分班考試,嚴禁為選拔學生進行二次分班。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計畫招生和招收已被錄取的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凡舉辦跨市招收學生的各類班均須當年報省教育廳審批。

教育廳規定,在民辦學校招生中,可用小學素質報告單作為實施招生的依據。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要引導學校採取並擴大電腦隨機派位元的方式招生,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選拔生源。

此外,教育廳嚴禁搶奪生源。"教育系統任何人員不得為校外機構或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所有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搶奪或變相搶奪生源,破壞正常的教育生態,對違規者嚴肅查處。"

嚴禁試卷中有奧賽題

讓孩子們從考試的負擔中解脫,也在新規中有更多的政策規定。

例如,要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和內容。規範考試科目,從嚴控制考試次數。

小學每學期組織統一的考試 1 次,科目不超過 3 門;初中每學期不得超過 2次。要按課程標準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嚴禁試卷中有奧賽題或將奧賽題作為附加題,一經發現將對命題人員進行問責。

此外,江蘇省教育廳要求,要取消各種形式的變相考試。除有規定要求外,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組織市、縣(市、區)統一的文化科目考試。

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一年級各種形式的統考、聯考或月考,市縣不得開展全班、全年級、全校的調研性統一考試,可按學號進行隨機抽測。

取消以分數為結果的周周練等變相考試形式。

同時,學校一律不得公佈考生個人或集體的考試成績、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線率等資訊,不得將學生成績名次告知學生家長。校內也不得開展各班級學生考試成績排名。

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補習班

節假日陪著孩子在各個補習班中穿梭,是很多家長再熟悉不過的日常。

但根據新規,教育廳要求,嚴禁組織學生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和寒暑假)集體上課,或以補差、提優等形式變相組織集體上課或考試。

高三年級學生根據國家規定,週六可在校答疑輔導,但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

嚴禁學校參與校外補課培訓

學校和老師不得推薦、暗示、要求、組織學生到校外補課培訓,不得將校舍、場地租借給社會辦學機構辦學,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文化課補習班,不得推薦、建議、要求學生進行校外或網上付費性☆禁☆學習。

建立問責處罰制度

對於違法政策的如何處罰?《意見》指出,各地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問責處罰意見,提出具體的負面問題清單及處罰辦法,學校也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確保教師人人知曉,自警自律。

原文如下:點擊放大查看

贊!

希望這些措施

能夠真正為中小學生減負!

各地教育部門、學校和社會機構,不得擅自組織面向全省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也不得舉辦面向本市本縣的統一的學科競賽或變相競賽活動。

不得組織或動員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各類機構以各種名義舉辦的各類競賽等活動。

任何競賽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不得要求家長代批次工作

教師的校外兼課行為被明令禁止。

《意見》要求,嚴禁在職教師到社會機構兼課,或組織、介紹、暗示學生到校外補課。嚴禁教師課後有償輔導、有償家教。

所有教師特別是優秀骨幹教師不得參加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的名師解讀考試要點,以及各種名義的學科複習指導、衝刺等,也不得赴異地有償補課。

同時,教師要做到有佈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講評,不得要求家長代批次工作。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佈置反復抄寫等懲罰性作業,不得對學生做出違反減負要求的語言和行為。

此外,教育廳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校下達高(中)考升學指標,不得以高(中)考升學率或考試成績為標準進行排名和獎勵,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高(中)考成績、升學率等情況。

各地對學校綜合考核評價中,要嚴格控制考試、升學等因素所占比重。

校長也不得向班主任、學科教師下達升學指標。

高(中)考成績直接通知學生本人,不得公佈學生個人考試成績。

義務教育嚴禁組織入學考試

《意見》規定,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嚴禁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嚴禁以各類競賽、培訓、考試、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為依據錄取學生。

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零擇班

以學生報名順序等為依照,一次性進行現場分班、匹配師生、公佈結果。原則上不舉行分班考試,嚴禁為選拔學生進行二次分班。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計畫招生和招收已被錄取的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凡舉辦跨市招收學生的各類班均須當年報省教育廳審批。

教育廳規定,在民辦學校招生中,可用小學素質報告單作為實施招生的依據。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要引導學校採取並擴大電腦隨機派位元的方式招生,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選拔生源。

此外,教育廳嚴禁搶奪生源。"教育系統任何人員不得為校外機構或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所有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搶奪或變相搶奪生源,破壞正常的教育生態,對違規者嚴肅查處。"

嚴禁試卷中有奧賽題

讓孩子們從考試的負擔中解脫,也在新規中有更多的政策規定。

例如,要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和內容。規範考試科目,從嚴控制考試次數。

小學每學期組織統一的考試 1 次,科目不超過 3 門;初中每學期不得超過 2次。要按課程標準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嚴禁試卷中有奧賽題或將奧賽題作為附加題,一經發現將對命題人員進行問責。

此外,江蘇省教育廳要求,要取消各種形式的變相考試。除有規定要求外,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組織市、縣(市、區)統一的文化科目考試。

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一年級各種形式的統考、聯考或月考,市縣不得開展全班、全年級、全校的調研性統一考試,可按學號進行隨機抽測。

取消以分數為結果的周周練等變相考試形式。

同時,學校一律不得公佈考生個人或集體的考試成績、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線率等資訊,不得將學生成績名次告知學生家長。校內也不得開展各班級學生考試成績排名。

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補習班

節假日陪著孩子在各個補習班中穿梭,是很多家長再熟悉不過的日常。

但根據新規,教育廳要求,嚴禁組織學生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和寒暑假)集體上課,或以補差、提優等形式變相組織集體上課或考試。

高三年級學生根據國家規定,週六可在校答疑輔導,但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

嚴禁學校參與校外補課培訓

學校和老師不得推薦、暗示、要求、組織學生到校外補課培訓,不得將校舍、場地租借給社會辦學機構辦學,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文化課補習班,不得推薦、建議、要求學生進行校外或網上付費性☆禁☆學習。

建立問責處罰制度

對於違法政策的如何處罰?《意見》指出,各地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問責處罰意見,提出具體的負面問題清單及處罰辦法,學校也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確保教師人人知曉,自警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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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些措施

能夠真正為中小學生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