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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誰的責任?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甘海濱律師/專利代理人,郵件:15336511231@163.com

事件經過:2016年12月10日,在2016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賽上,兩名參賽者在終點附近猝死。而事後被證實,其中一位遇難者是替跑者,近日,其家屬正式對轉讓號碼布的李某及賽事組織機構提起訴訟。該案已在廈門海滄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索賠金額達120多萬元,這也是國內替跑猝死家屬索賠第一案。那誰該為這位替跑者負責呢?

馬拉松運動是一項大負荷、高強度、長距離的競技運動,

也是一項高風險的競技項目,對參賽者身體狀況有較高的要求。我們從官網上瞭解到2017廈門馬拉松的參與者的報名條件:對於參與者在年齡和身體的健康程度都有明確的要求,如年齡限20歲以上,對參賽者身體狀況有較高的要求。參賽者應身體健康,並具有長期參加長跑鍛煉的基礎,而且列舉了一系列的不能參與馬拉松運動的疾病名稱。

賽事組織機構為馬拉松賽參賽人員投保了人身保險:本次人身保險之保險金額為: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額人民幣60萬元(未成年人為5萬元),

急性病身故保險金額人民幣50萬元(未成年人為5萬元),殘疾保險金額人民幣50萬元(未成年人為5萬元);醫療保險金額人民幣10萬元。

首先我們看為什麼會有替跑者?“替跑”現象在跑步圈內並不罕見,很多受訪跑者承認自己曾有過轉讓名額和替跑行為。

與過去專業運動員“替跑刷成績”的作弊初衷不同,現在很多跑友因為“搖不到號”才去“買號”,或者是報上名的跑友因行程臨時變動而不能參加而選擇“轉讓”,如此自發形成“私下交易”的市場。

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本案:

1.保險公司的責任:

替跑者發生意外,因其不是被保險人,從而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相應理賠,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

2.轉讓號碼布的李某的責任:

a.個人之間聯繫轉讓的,根據轉讓方是否有證據證明對受讓者進 行了相關的風險提示或者是否有證據證明受讓者應當知道相關風險 的;是受讓人主動的,還是轉讓主動的;是否有盈利的目的;通過這 些重要因素來判斷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來劃分各自的責任。

b.如果轉讓是通過協力廠商平臺達成,那麼轉讓者則只要承擔違反賽事規定的責任,協力廠商平臺對受讓者承擔風險提示的義務。

3.賽事組委機構的責任:

A.如果有證據證明賽事組織者缺乏應急醫療保障計畫、或發生突發事件中處置存在過失,組織者可能承擔搶救不利的責任;

B.替跑者的替跑行為:在普遍不能實現身份一一對應檢錄的情況下,如在賽事章程中明確規定,不得私下轉讓參賽資格,對於替跑者的替跑行為,主辦方對此幾乎沒有責任,轉讓者要承擔這一違規行為的責任,也就是要接受賽事組委會和主管機構的處罰。

廈門馬拉松替跑者的猝死是一個悲劇。跑馬愛好者一定要量力而行,且跑且珍惜!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

甘海濱律師 /專利代理人

也就是要接受賽事組委會和主管機構的處罰。

廈門馬拉松替跑者的猝死是一個悲劇。跑馬愛好者一定要量力而行,且跑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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