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餘公安告訴你,錯轉了錢這樣一定能追回!
捧著辛苦血汗錢去銀行
給女兒打生活費
結果……
帳號輸錯了
血汗錢匯給了別人
腫麼辦?
前兩天,大余縣南安鎮的張先生因為去ATM機上轉帳,結果輸錯卡號損失了1000元錢。10月20日,張先生通過派出所民警的協助,最終找回了這筆輸錯卡號的1000元的轉帳款。
一個數字1000元
2017年10月17日上午,張先生來到南安派出所報警,稱其通過ATM機轉帳時轉錯了,將1000元錢給女兒的生活費轉到了他人賬上,請求民警幫助。
“今天我女兒來電話說幾天前寄的1000元錢還沒有收到,
派出所值班民警對張先生轉錯賬情況進行核實後,陪同張先生來到銀行,配合銀行提供了相關證明,
10月18日,對方說,經核實,確實收到了一筆1000元的陌生匯款。民警向收款人解讀,雖然這錢是張先生自己轉錯的,但是如果不返還是會被認定為不當得利,
10月20日,經張先生確認,收到了該女士的1000元歸還款。
女兒在學校的生活費終於失而復得,張先生對民警的熱心幫助表示十分感謝。
相關法律:
《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民警提醒
群眾在轉帳時需仔細核對帳戶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