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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陪嫁一套房子,訂婚宴上公公提出一要求,氣的我爸差點掀桌子

我和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談了一年多,由於倆人都不小了,

談戀愛也是奔著結婚去的,所以瞭解的差不多了就打算定下來了。

我們這邊訂婚宴也就是男方請女方家長和親戚一起吃一頓,談談結婚的事情,那天男朋友家在市里訂了飯店,我家親戚加男友一家一桌坐不下,我就和男友商量在來一桌吧,讓孩子都去那邊坐著,這邊大人在,我家其實沒幾個人,就我爸媽,爺奶,還有二叔二嬸和他家孩子,男友那邊他爸媽和他妹妹,

本來要是大一點的桌子沒問題,但是男友他們訂的太小了,男友挺不高興的,背後嫌我家人太多,不過還是又訂了一桌。

飯桌上,我爸媽都很高興,我家就我一個孩子,我爸說我結婚陪嫁一套房子,在我名下,還說如果男友想要自己買房子,我家可以拿一點錢,倆家湊個首付寫我倆名字,到時候我倆一起還貸款,如果不想買房子呢,就住我陪嫁的那套就成,倆人還能攢點錢,

以後養小孩也寬裕一些。

男友爸爸表示他家打算付首付買套房子,既然我們也願意出錢,就按我爸說的弄,彩禮呢也按這邊的彩禮給18.8萬,但是他們有一個條件,就是希望我們能撫養男友妹妹的孩子,這樣男友妹妹也好再嫁,還說男友妹妹的孩子很喜歡我,

和我相處的也很好。

我當時都懵了,男友妹妹今年25,離婚帶著個孩子,她為啥離婚的我不知道,但是讓我嫁過去就幫她養孩子,這怎麼可能,我詢問男友,男友沒說話,不過看那表情是默認了,我說最近為什麼男友妹妹總是帶著孩子來找我,還讓幫著看孩子。

我爸當時就炸了,直接說如果這樣,那這婚事不用談了,你們家我們高攀不起,拉著我就離開了,後來男友打電話說這事兒他不知道,

再說就是養個小孩兒,就當是寄養的唄,有什麼大不了了,那是他妹妹的孩子,和他親生的有什麼區別,我家怎麼那麼小心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