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 談了一年多, 由於倆人都不小了, 談戀愛也是奔著結婚去的, 所以瞭解的差不多了就打算定下來了。
我們這邊訂婚宴也就是男方請女方家長和親戚一起吃一頓, 談談結婚的事情, 那天男朋友家在市里訂了飯店, 我家親戚加男友一家一桌坐不下, 我就和男友商量在來一桌吧, 讓孩子都去那邊坐著, 這邊大人在, 我家其實沒幾個人, 就我爸媽, 爺奶, 還有二叔二嬸和他家孩子, 男友那邊他爸媽和他妹妹, 本來要是大一點的桌子沒問題, 但是男友他們訂的太小了, 男友挺不高興的, 背後嫌我家人太多, 不過還是又訂了一桌。
飯桌上, 我爸媽都很高興, 我家就我一個孩子, 我爸說我結婚陪嫁一套房子, 在我名下, 還說如果男友想要自己買房子, 我家可以拿一點錢, 倆家湊個首付寫我倆名字, 到時候我倆一起還貸款, 如果不想買房子呢,
男友爸爸表示他家打算付首付買套房子, 既然我們也願意出錢, 就按我爸說的弄, 彩禮呢也按這邊的彩禮給18.8萬, 但是他們有一個條件, 就是希望我們能撫養男友妹妹的孩子,
我當時都懵了, 男友妹妹今年25, 離婚帶著個孩子, 她為啥離婚的我不知道, 但是讓我嫁過去就幫她養孩子, 這怎麼可能, 我詢問男友, 男友沒說話, 不過看那表情是默認了, 我說最近為什麼男友妹妹總是帶著孩子來找我, 還讓幫著看孩子。
我爸當時就炸了, 直接說如果這樣, 那這婚事不用談了, 你們家我們高攀不起, 拉著我就離開了, 後來男友打電話說這事兒他不知道, 再說就是養個小孩兒, 就當是寄養的唄, 有什麼大不了了, 那是他妹妹的孩子, 和他親生的有什麼區別, 我家怎麼那麼小心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