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刷單刷信譽刪差評,最高罰200萬!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獲通過
刷銷量刷成爆款、刷信譽欺騙消費者?懲治刷單和虛假宣傳將有法可依。
“網路水軍”等不法經營者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除了對經營者自己產品的虛假宣傳外,幫助他人進行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虛假榮譽等行為,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4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新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品質、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説明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根據新法,
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網店賣假貨 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一部正在審議中的法律草案——電子商務法草案二審稿,此次進一步強化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平臺的義務規範。
原草案中“電子商務平臺‘明知’平臺內經營者侵犯智慧財產權的,
商家和用戶發生爭議 商家應提供證據 否則承擔不利後果
那麼,買到假貨該怎麼辦?網購的時候,很多網友無法做到有意識地留好法律所承認的證據,維權舉證十分難。電子商務法草案二審稿提出,發生爭議時,經營者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如丟失、偽造、篡改、銷毀或拒絕提供,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專家認為,中國電商發展到今天,已經進入了一個從野蠻生長逐漸轉向規範化、法治化的過程。草案二審稿體現出了明確的立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