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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出爐!你又拖後腿了嗎?

昨天,人社部召開第三季度新聞發佈會,回應了最低工資、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就業形勢、農民工工資等一系列民生熱點問題。而最引人矚目的當然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工資問題,

這次最低工資標準出來了,看看你又拖後腿了嗎?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介紹,截至10月底,全國共有17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10.4%。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資料顯示,今年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數量較去年大幅增加,

而2016年只有9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一直是我們關心的一個問題,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導致各地的的工資誰也有差異,當然,除了受經濟發展水準等因素影響外,更多的是法律和政策上要加以完善。

但是根據《最低工資標準》中的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

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

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很多用人單位會用各種理由讓勞動者加班而且沒有加班費,以此來逃避給員工加工資,這些行為都是不合法的。我們最常見的就是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情形,新聞上不斷地報導農民工討要工資的報導,

畫面令人不忍直視。

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也出臺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這個辦法是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將發揮很大的作用。

該辦法明確了全國統一的列入黑名單的標準和情形,包括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還規定用人單位在被列入黑名單後,

將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准入、稅收優惠、評先評優等方面受到限制。

雖說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出臺了,但是還是很多人感慨自己拖後腿了,你的工資有拖後腿嗎?評論告訴小編,不止我一人後腿!

(更多資訊請關注公眾號“廣東傑科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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