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持B2駕駛證的男子酒後駕駛摩托車,你知道是什麼法律後果嗎?
近日,一男子持B2駕駛證酒後迷糊上路被開平交警逮個正著。
2017年11月2日淩晨0時45分許,開平交警長沙中隊民警在長沙車站路段巡邏時查獲了一輛銀色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當時駕駛人韋某無法提供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辦案民警看見韋某臉紅紅的,身上有一股酒味,當場給其做了一個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4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通過查詢,發現韋某考取的是B2駕駛證,
處罰結果是這樣的:
1、依法暫扣車輛。 (原因:准駕不符)
2、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24分。
3、合計罰款3000元並處7天行政拘留。(原因:酒駕罰款2000元;准駕不符罰款1000元,並處7天行政拘留)
這還沒完,還有延伸的後果:
駕駛證由B2降級到C1,並且需要複考科目一和科目三通過後才能取得駕駛資格。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駕駛人的駕駛證被記滿12分的,交警部門將暫扣其駕駛證,駕駛人需接受滿分教育學習7天后再複考科目一,
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而A、B類駕駛證每被記滿一次12分,駕駛證的准駕車型每次將被強制降低一個級別(最低降到C級)。
聽到結果的韋某表示十分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