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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丨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步進來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行署原副盟長步進來(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步進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步進來,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步進來利用其擔任奈曼旗旗長、旗委書記、興安盟副盟長的職務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

違反規定處理公務,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 | 內蒙古檢察

審核 | 徐東巍

編輯 | 宗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