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師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弘一法師像(徐悲鴻畫)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
弘一法師像(黃永玉畫)
弘一法師書 心經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心經雖僅二百餘字,攝全部佛法。講非數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今講三日,豈能盡。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無深文奧義,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
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
先經題,後經文。
微末楷書 心經
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前七字為別題,後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常人之小智小慧┐
├學者之俗智俗慧┼非
├二乘之空智空慧┘
└照見五蘊皆空,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之大智大慧。
┌小智慧 小聰明┬亦雲有智慧,與佛法相遠。
│ 小巧─┘
├俗智慧 研學問,上等人甚好,亦雲有智慧,但與佛法無涉。
└空智慧 小乘人。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約法言之:
│此岸………輪迴生死 須依般若舟,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圓滿佛果 而離苦得樂。
心,有數釋。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
(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大般若經雲:餘經猶如枝葉,般若猶如樹根。
引證├又雲:不學般若波羅蜜多,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無有是處。
└又雲:般若波羅蜜多能生諸佛,是諸佛母。
案般若部,於佛法中甚為重要。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心經雖二百餘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契為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
於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著空見。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著空之見。此乃大誤,且極危險。經雲: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因起有見者,著有而修善業,猶報在人天。若著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故斷不可著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著,有見亦非盡善。應(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為宜也。
(一)若著有者,執人我皆實有。既分人我,則有彼此。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
(二)若著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也。
┌真空(非偏空、偏空不真。)
故佛經雲┤
└妙有(非實有、實有不妙。)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著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眾生者,能力薄弱、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不薄弱,範圍大者,須學佛法。瞭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著於有,對症下藥,故多說空。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將來作利生事業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於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依此空義,於常人所執著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於徹底。菩提薩埵已下,是從般若不空方面說,復依此不空義,而熾然上求佛法,下化眾生,以完成其圓滿之建設。
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世有謂佛法唯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大科:
心經大科┬初顯了般若─┬初經家敘引
└二秘密般若 └二正說般若
由序: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此譯本不詳。按宋施護譯本,先雲,世尊在靈鷲山中入三摩提。(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雲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云云。
正文:
“觀自在菩薩”
┌約智 觀理事無礙之境,…自利之妙用┐
觀自在 │ 而了達自在。 ├智悲雙運、自利利他、
(即觀 │ │故得觀自在之名。
世音) └約悲 觀一切眾生之機,…利他之妙用┘
而化度自在。
菩薩,“菩提薩埵”之省文,是梵語。
┌菩提——覺……………………以智上求佛法。
└薩埵——有情(即眾生)……以悲下化眾生。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淺……人空般若——二乘人入。(人空者、人體為五蘊之假和合、
深│ 其中無有真實之我體)
└深……法空般若——菩薩入。(法空者、五蘊亦空、如後所明。)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世間萬法無盡。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先於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一之概念。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蘊者,蘊藏積聚也。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乃將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於此五類中也。
┌色蘊…障礙義 即一切相障有礙之處境。 ──┐
│ 與物質之義相似而較廣。 ──┴境處
├受蘊…領納義 即對於外境或苦,或樂及不苦不樂等─┐
五 │ 之感受。此與今時人所習用之感情一 │
│ 詞(即是隨官感印象而生之官感感情)│
│ 甚合,若作了別解之感覺釋之則非, ├內心
蘊 │ 因了別乃屬識蘊也。 │
├想蘊…取像義 即取著感受之印象而思想。 │
├行蘊…造作義 即對外境之動作。 │
└識蘊…了別義 即了別外境,變出外境之本體。───┘
┌由外境色…………而感著種種受 輪轉
├由種種受…………而引起種種想 生死
├由種種想…………而發起種種行
├由種種行…………而薰習內心之識 循環
└由內心之識………而變成外境之色 不絕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
今且就可能之範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瞭解其為空者,即色蘊。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別。其實乃空。且舉二義。
(一)無常 若色真實不虛者,應常恆不變,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後一息我,非此一息我。因於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變化。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
若進言之,匪惟一息有此變化,即剎那剎那中亦悉爾也。
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 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魚龍認為窟宅─┐
如恆河水┼天眾認為琉璃 ├皆依其識、而所見不同
├人間認為波流 │
└餓鬼認為猛焰─┘
故外境之色,唯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於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眾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嗔癡等煩惱。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解脫者,超出也。
以上為結經家敘引,以下乃正說般若。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舍利此雲百舌鳥,其母辯才聰利,以此鳥為名。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即前雲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即出凡夫境界。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槃,而化度眾生。即出二乘境界。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於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空依色、色依空、非空外色、非色外空。乃是一事。
八大山人書《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受想行識。
└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
依上所雲不異即是二者觀之。五蘊乃根本空,徹底空。
┌斷滅空───────┐
├偏 空 │
├離有之空 ├非
又由此應知前雲之空┼與有對立之空────┘
├即有即空──────┐
├不空而空之空 ├是
└離空有二邊之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所謂空者,非是但空,是諸法之有上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出生─┬體
├消滅─┘
世間諸法,由凡夫觀├垢染─┬相
之(五蘊不空)有 ├清淨─┘
├增加─┬用
└減少─┘
生滅等相←起分別心←執著我見←五蘊不空。
五蘊空→不執著我見→不起分別心→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
菩薩依般若之妙用,既照見五蘊皆空,則無生滅諸相。故雲不生等也。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眾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捨棄眾生。乃能證不生等境界。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以下廣說五 ┌(一)空凡夫法(經文)是故空中無色(乃至)無意識界。
蘊皆空之義 ┌┼(二)空二乘法(經文)無無明(乃至)無苦集滅道。
分為三段 ┘└(三)空大乘法(經文)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五蘊如上所明,為迷心重者說五蘊。
│ ┌眼處 ┌眼界
│ ├耳處 ├耳界
│ ├鼻處 ┌六根界 ├鼻界
│ 亦雲十二入,├舌處 │ ├舌界
├ 十二處 入者根塵互 ├身處 │ ├身界
│(六根六 相涉入之義,├意處 │ └意界
│ 塵名十 為迷色重者 ┼色處 │ ┌色界
│ 二處) 說十二處。 ├聲處 │ ├聲界
│ ├香處 ├六塵界 ├香界
│ ├味處 │ ├味界
│ ├觸處 │ ├觸界
│ └法處 │ └法界
└十八界 界者區分為義。 │ ┌眼識界
十八種作用不同 │ ├耳識界
故。為色心俱迷────┤ ├鼻識界
者說十八界。 └六識界 ├舌識界
├身識界
└意識界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蘊處界三科經文─┼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
聲聞者,(聞佛聲教)觀四諦而悟道。
┌無明───┐
├行────┴過去所作之因
├識────┐
├名色 │
├六入 ├現在所受之果
十二因緣├觸 │
├受────┘
├愛────┐
├取 ├現在所作之因
├有────┘
├生────┬未來所受之果
└老死───┘
此十二因緣,乃說人生之生死苦果之起源及次序。藉流轉還滅二門以顯示世間及出世間法。流轉者,無明乃至老死之世間法。還滅者,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之出世間法。
若行般若者,世間法空。故經雲,無無明乃至無老死。出世間法亦空。故經雲,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苦諦 生死報—世間苦果┐
四諦(諦者真也)├集諦 煩惱業—世間苦因┘
├滅諦 涅槃果—出世間樂果┐
└道諦 菩提道—出世間樂因┘
亦分二門,前二流轉,後二還滅。若行般若者,世間及出世間法皆空。故經雲,無苦集滅道。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乃空大乘法。
大乘菩薩求種種智,以期證得佛果。故超出聲聞緣覺之境界。
但所謂智,所謂得,皆不應執著。所謂智者,用以破迷。迷時說有智,悟時即不待言,故雲“無智”。所謂得者,乃對未得而言。既得之後,便知此事本來具足、在凡不減,在聖不增,亦無所謂得,故雲“無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證其空之所以。
以上經文中,無字甚多,亦應與前空字解釋相同。乃即有之無,非尋常有無之無也。若常人觀之,以為無所得,則實有一無所得在,即有一無所得可得。非真無所得也。若真無所得或亦即是有所得。觀下文所雲佛與菩薩所得可知。
菩提薩埵(乃至)三藐三菩提
菩提薩埵等 說菩薩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三世諸佛等 說佛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菩提薩埵,即菩薩之具文。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者,無上也。
三藐三菩提者,正等正覺也。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此經是經,而今又稱為咒者,極言其神效之速也。
是大神咒者,稱其能破煩惱,神妙難測。
是大明咒者,稱其能破無明,照滅癡闇。
是無上咒者,稱其令因行滿,至理無加。
是無等等咒者,稱其令果德圓,妙覺無等。
真實不虛者,約般若體。
能除一切苦者,約般若用。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以上說顯了般若竟,此說秘密般若。
般若之妙義妙用,前已說竟。尚有難於言說思想者,故續說之。
咒文依例不釋。但當誦持,自獲利益。
歲次戊寅二月十八日寫訖。依前人撰述略錄。
未及詳審,所有誤處,俟後改正。 演音記
(1938年3月19日撰錄,4月講於泉州大開元寺。)
附加:空海書“破體”《心經》
世稱“弘法大師”的空海(774-835),是日本真言宗祖師,也是有名的藝術家、書法家和詩人。此幅《心經》打破一書一體的原則,以行、草、楷、隸等多種書體混合寫成,故稱為“破體”《心經》。
落款弘仁十二年,即唐穆宗李恆(西元821年)年間。
└又雲:般若波羅蜜多能生諸佛,是諸佛母。
案般若部,於佛法中甚為重要。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心經雖二百餘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契為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
於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著空見。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著空之見。此乃大誤,且極危險。經雲: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因起有見者,著有而修善業,猶報在人天。若著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故斷不可著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著,有見亦非盡善。應(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為宜也。
(一)若著有者,執人我皆實有。既分人我,則有彼此。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
(二)若著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也。
┌真空(非偏空、偏空不真。)
故佛經雲┤
└妙有(非實有、實有不妙。)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著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眾生者,能力薄弱、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不薄弱,範圍大者,須學佛法。瞭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著於有,對症下藥,故多說空。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將來作利生事業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於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依此空義,於常人所執著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於徹底。菩提薩埵已下,是從般若不空方面說,復依此不空義,而熾然上求佛法,下化眾生,以完成其圓滿之建設。
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世有謂佛法唯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大科:
心經大科┬初顯了般若─┬初經家敘引
└二秘密般若 └二正說般若
由序: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此譯本不詳。按宋施護譯本,先雲,世尊在靈鷲山中入三摩提。(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雲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云云。
正文:
“觀自在菩薩”
┌約智 觀理事無礙之境,…自利之妙用┐
觀自在 │ 而了達自在。 ├智悲雙運、自利利他、
(即觀 │ │故得觀自在之名。
世音) └約悲 觀一切眾生之機,…利他之妙用┘
而化度自在。
菩薩,“菩提薩埵”之省文,是梵語。
┌菩提——覺……………………以智上求佛法。
└薩埵——有情(即眾生)……以悲下化眾生。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淺……人空般若——二乘人入。(人空者、人體為五蘊之假和合、
深│ 其中無有真實之我體)
└深……法空般若——菩薩入。(法空者、五蘊亦空、如後所明。)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世間萬法無盡。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先於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一之概念。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蘊者,蘊藏積聚也。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乃將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於此五類中也。
┌色蘊…障礙義 即一切相障有礙之處境。 ──┐
│ 與物質之義相似而較廣。 ──┴境處
├受蘊…領納義 即對於外境或苦,或樂及不苦不樂等─┐
五 │ 之感受。此與今時人所習用之感情一 │
│ 詞(即是隨官感印象而生之官感感情)│
│ 甚合,若作了別解之感覺釋之則非, ├內心
蘊 │ 因了別乃屬識蘊也。 │
├想蘊…取像義 即取著感受之印象而思想。 │
├行蘊…造作義 即對外境之動作。 │
└識蘊…了別義 即了別外境,變出外境之本體。───┘
┌由外境色…………而感著種種受 輪轉
├由種種受…………而引起種種想 生死
├由種種想…………而發起種種行
├由種種行…………而薰習內心之識 循環
└由內心之識………而變成外境之色 不絕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
今且就可能之範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瞭解其為空者,即色蘊。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別。其實乃空。且舉二義。
(一)無常 若色真實不虛者,應常恆不變,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後一息我,非此一息我。因於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變化。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
若進言之,匪惟一息有此變化,即剎那剎那中亦悉爾也。
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 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魚龍認為窟宅─┐
如恆河水┼天眾認為琉璃 ├皆依其識、而所見不同
├人間認為波流 │
└餓鬼認為猛焰─┘
故外境之色,唯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於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眾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嗔癡等煩惱。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解脫者,超出也。
以上為結經家敘引,以下乃正說般若。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舍利此雲百舌鳥,其母辯才聰利,以此鳥為名。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即前雲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即出凡夫境界。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槃,而化度眾生。即出二乘境界。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於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空依色、色依空、非空外色、非色外空。乃是一事。
八大山人書《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受想行識。
└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
依上所雲不異即是二者觀之。五蘊乃根本空,徹底空。
┌斷滅空───────┐
├偏 空 │
├離有之空 ├非
又由此應知前雲之空┼與有對立之空────┘
├即有即空──────┐
├不空而空之空 ├是
└離空有二邊之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所謂空者,非是但空,是諸法之有上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出生─┬體
├消滅─┘
世間諸法,由凡夫觀├垢染─┬相
之(五蘊不空)有 ├清淨─┘
├增加─┬用
└減少─┘
生滅等相←起分別心←執著我見←五蘊不空。
五蘊空→不執著我見→不起分別心→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
菩薩依般若之妙用,既照見五蘊皆空,則無生滅諸相。故雲不生等也。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眾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捨棄眾生。乃能證不生等境界。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以下廣說五 ┌(一)空凡夫法(經文)是故空中無色(乃至)無意識界。
蘊皆空之義 ┌┼(二)空二乘法(經文)無無明(乃至)無苦集滅道。
分為三段 ┘└(三)空大乘法(經文)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五蘊如上所明,為迷心重者說五蘊。
│ ┌眼處 ┌眼界
│ ├耳處 ├耳界
│ ├鼻處 ┌六根界 ├鼻界
│ 亦雲十二入,├舌處 │ ├舌界
├ 十二處 入者根塵互 ├身處 │ ├身界
│(六根六 相涉入之義,├意處 │ └意界
│ 塵名十 為迷色重者 ┼色處 │ ┌色界
│ 二處) 說十二處。 ├聲處 │ ├聲界
│ ├香處 ├六塵界 ├香界
│ ├味處 │ ├味界
│ ├觸處 │ ├觸界
│ └法處 │ └法界
└十八界 界者區分為義。 │ ┌眼識界
十八種作用不同 │ ├耳識界
故。為色心俱迷────┤ ├鼻識界
者說十八界。 └六識界 ├舌識界
├身識界
└意識界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蘊處界三科經文─┼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
聲聞者,(聞佛聲教)觀四諦而悟道。
┌無明───┐
├行────┴過去所作之因
├識────┐
├名色 │
├六入 ├現在所受之果
十二因緣├觸 │
├受────┘
├愛────┐
├取 ├現在所作之因
├有────┘
├生────┬未來所受之果
└老死───┘
此十二因緣,乃說人生之生死苦果之起源及次序。藉流轉還滅二門以顯示世間及出世間法。流轉者,無明乃至老死之世間法。還滅者,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之出世間法。
若行般若者,世間法空。故經雲,無無明乃至無老死。出世間法亦空。故經雲,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苦諦 生死報—世間苦果┐
四諦(諦者真也)├集諦 煩惱業—世間苦因┘
├滅諦 涅槃果—出世間樂果┐
└道諦 菩提道—出世間樂因┘
亦分二門,前二流轉,後二還滅。若行般若者,世間及出世間法皆空。故經雲,無苦集滅道。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乃空大乘法。
大乘菩薩求種種智,以期證得佛果。故超出聲聞緣覺之境界。
但所謂智,所謂得,皆不應執著。所謂智者,用以破迷。迷時說有智,悟時即不待言,故雲“無智”。所謂得者,乃對未得而言。既得之後,便知此事本來具足、在凡不減,在聖不增,亦無所謂得,故雲“無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證其空之所以。
以上經文中,無字甚多,亦應與前空字解釋相同。乃即有之無,非尋常有無之無也。若常人觀之,以為無所得,則實有一無所得在,即有一無所得可得。非真無所得也。若真無所得或亦即是有所得。觀下文所雲佛與菩薩所得可知。
菩提薩埵(乃至)三藐三菩提
菩提薩埵等 說菩薩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三世諸佛等 說佛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菩提薩埵,即菩薩之具文。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者,無上也。
三藐三菩提者,正等正覺也。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此經是經,而今又稱為咒者,極言其神效之速也。
是大神咒者,稱其能破煩惱,神妙難測。
是大明咒者,稱其能破無明,照滅癡闇。
是無上咒者,稱其令因行滿,至理無加。
是無等等咒者,稱其令果德圓,妙覺無等。
真實不虛者,約般若體。
能除一切苦者,約般若用。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以上說顯了般若竟,此說秘密般若。
般若之妙義妙用,前已說竟。尚有難於言說思想者,故續說之。
咒文依例不釋。但當誦持,自獲利益。
歲次戊寅二月十八日寫訖。依前人撰述略錄。
未及詳審,所有誤處,俟後改正。 演音記
(1938年3月19日撰錄,4月講於泉州大開元寺。)
附加:空海書“破體”《心經》
世稱“弘法大師”的空海(774-835),是日本真言宗祖師,也是有名的藝術家、書法家和詩人。此幅《心經》打破一書一體的原則,以行、草、楷、隸等多種書體混合寫成,故稱為“破體”《心經》。
落款弘仁十二年,即唐穆宗李恆(西元821年)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