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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關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81號)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糕點、特殊膳食食品、餅乾、調味品和蔬菜製品等5類食品44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41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專案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糕點10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5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餅乾82批次,調味品106批次,蔬菜製品10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寧波市江東沁馨果源水果店(孫衛星)銷售的標稱北京富臣路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進口、ANO 2000,Lda(原產國:葡萄牙)生產的棠慕迷你黃油蛋糕,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1.6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60%。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杭州千川禾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省思味思我食品有限公司(原產國:西班牙)代理的安娜三角酥,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9g/100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1.8倍。初檢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複檢機構為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

(三)京東星娃母嬰專營店(經營者為杭州星娃貿易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江西銘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蛋黃菠菜有機米粉和益生菌有機米粉,鈉檢出值分別為0.311mg/100kJ和0.478m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籤明示值(不低於1.8 mg/100kJ)分別低82.7%和73.4%。

檢驗機構均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並要求北京、江西、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進口商、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路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網路食品交易平臺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專案的小知識

3.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資訊

4.特殊膳食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資訊

5.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資訊

6.特殊膳食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資訊

7.餅乾監督抽檢產品合格資訊

8.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資訊

9.蔬菜製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資訊

(相關附件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