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8·8”九寨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8·8”九寨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川府發〔2017〕56號
阿壩州、綿陽市、成都市、德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8·8”九寨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決策部署,堅持和發展“中央統籌指導、地方作為主體、災區群眾廣泛參與”的災後恢復重建新路,推進科學重建、綠色重建、人文重建、陽光重建,
災區各級政府作為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精心謀劃、周密組織,抓好專案建設、資金統籌、政策實施、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省“8·8”九寨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暢通資訊管道,及時跟蹤督促重大部署落地落實,各專項工作組牽頭單位及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強化協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附件:“8·8”九寨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