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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甲醛漂洗血旺 達州一作坊老闆被判刑

庭審現場。

2017年3月30日,四川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並當庭宣判:吳某某(化名)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罰金3萬元,沒收作案工具麵包車一輛。

單親媽媽從“打工仔”變“老闆”

出生於1969年的吳某某辦事利索、動作麻溜,是鄉里鄉親公認的能幹人。但是婚姻不幸,跟前夫因感情不合離婚後,她一直獨自一人帶著兒子,生活較為艱辛。身邊親人也覺得吳某某生活不易,

對她也多有照顧。

2015年,吳某某進入親戚家的牛血旺加工坊打工。2016年年初,親戚為謀求更好的發展,準備將牛血旺加工坊轉讓。從未想過自己能當老闆的吳某某,在親戚承諾不用一次性付清轉讓款後決心試一試,於2016年3月正式接手牛血旺加工坊,從“打工仔”變身為“老闆”。

為提升牛血旺“賣相”誤入歧途

雖然親戚將牛血旺加工坊轉讓給了吳某某,也將一些銷售管道告知了吳某某,

但是吳某某的生意卻做得並不順暢。原來,她加工的牛血旺“賣相”不好,手感不光滑,並且不易保存,很多農貿市場的攤販直接對她提出了建議,並質問她是不是技術不行,不然為什麼牛血旺品質不好呢?

遇到夏天,吳某某的生意更難做了,當天生產的牛血旺賣不完只能倒掉,這樣下去,別說賺錢了,本錢都回不了。一籌莫展的吳某某開始四處打探生產賣相好、易保存的牛血旺的“秘方”。

所謂“皇天不負有心人”,“秘方”最終被她找到了,吳某某開始按照“秘方”生產牛血旺。果然,生意很快好了起來,吳某某生產的牛血旺銷往達川區、通川區以及巴中市平昌縣等地多家農貿市場。

2016年8月30日,相關部門突襲吳某某的牛血旺加工坊,當場查獲經過甲醛漂洗的牛血旺2100斤。經檢測,這批牛血旺中含有甲醛成分,含量為22mg/kg,吳某某因此案發。

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

“甲醛對人體有害,更不能用來加工食物,一般用作農藥和消毒劑。”參與此案調查、審理的法官介紹,甲醛會引起人體中毒,表現為咽喉燒灼痛、呼吸困難、肺水腫、過敏性紫癜、過敏性皮炎、肝轉氨酶升高、黃疸等。

2017年3月30日上午10點,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第八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並當庭宣判:吳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罰金3萬元,沒收作案工具麵包車一輛。

對於以上判決,吳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法庭上,吳某某後悔不已,一度曾情緒失控潸然淚下。但是危害公眾健康絕不容姑息,她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懲。

彭雪芹 王月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曾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