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婚,但工資都打到女友卡上,如果對方出軌,錢還能要回來嗎?
宋某(男)與楊某(女)交往多年,二人已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本案中楊某的說辭是否有道理?宋某又能否要回這些款項?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律師點評】一、宋某未作任何意思表示,楊某對於宋某的工資僅為保管性質。
本案中,雖然宋某授意將其個人工資保存在楊某帳戶,但是並未有任何意思表示出將工資贈予或者轉讓給楊某,因此楊某與工資之間僅為代為保管的關係,
二、宋某可以要求楊某將保存的工資返還。
因為工資的權屬始終未發生變更,因此宋某作為工資的主人,有權要求楊某返還。楊某應當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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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該工資暫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楊某主張工資裡有她的部分份額,楊某應當證明其為工資的產生實際進行的付出,僅僅是照顧宋某不能作為對於工資存在貢獻的合法理由,工資仍然應當認定為宋某的個人財產。
文丨徐曉峰律師 民事業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