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全國關注的中國遊客撞殘紐西蘭女記者一案,歷經半年多終塵埃落定!但判決後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和吐槽!

今日,審理時間長達8個月的中國遊客在紐西蘭撞殘女記者一案塵埃落定。法院判處中國遊客王鵬“疏忽駕駛罪”,王鵬接受了法院的判決,被判罰罰款25,000紐幣的中國旅客,來到紐西蘭之後,

在駕車的時候,將一名紐西蘭騎馬愛好者在騎馬的時候撞飛,這名被撞飛的人是紐西蘭一名知名女記者,名字叫Karen Rutherford。

車禍造成女記者身體多處骨折,包括腿部,肋骨和腳趾,多處軟組織受損,並且造成頭部受傷。

女記者的馬因為受到嚴重撞傷,

最終無法搶救,只能實行安樂死。

女記者將這件事通知所有本地媒體,並聲稱“海外司機”將會對紐西蘭的社會造成極大危害,導致紐西蘭各大媒體全程跟蹤此次交通事故,進行報導。此次事故從事發到今日判決,一直備受各媒體關注,社會反響強烈,也是紐西蘭截止目前,最受媒體和人民關注的車禍事件之一。

女記者參與發起了一項叫做“抵制海外司機在紐西蘭駕車”的活動,

獲得了萬人支持。雖然紐西蘭AA等機構對該項活動持反對態度,表示其實遊客造成的事故在紐西蘭是非常少的,但是紐西蘭優先黨還是將此提案遞交給了國會,要求政府對來紐西蘭駕車的遊客們作出限制。

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的時候,被撞的女記者和她女兒陳述,

認為當時這個中國遊客在看到她們騎馬的時候,並沒有減速,時速應該是90公里左右,並且表示,女記者被撞飛之後,中國遊客沒有馬上下車幫助他們,而是在車裡呆了5分鐘左右的時間才下車。

中國遊客的律師則表示,當時的情況是,

這對騎馬的母女沒有按照紐西蘭的道路安全規定,在道路左側騎,而是選擇了右側,迎面與汽車相遇,換句話說,是逆行。因此王鵬不認罪。

紐西蘭道路法規定,騎馬者應該左行

女記者方面表示,以前教練曾經告訴她,如果左側有安全隱患,可以到右邊騎。

那天,左邊的草地邊緣比較潮濕,所以不適合騎馬,因此她到了右側。

案發路段

第二次開庭的時候,王鵬方面表示,他當時是正常駕車,正常行駛,女記者和她的女兒是迎面逆行,雖然在道路以外,但是距離公路很近。並且當王鵬駕駛汽車的時候,看到了騎馬者,馬上進行了減速,應該減速到了40-50公里的時速,並且與她們保持了半米的距離,但是不知為何,女記者的馬突然受驚,闖入公路。

案發示意圖

王鵬還表示,事發之後一直在打電話,讓朋友幫忙叫救護車和警車,因為他英語一般,怕與員警溝通不清。

對方質疑王鵬的駕駛技術是否滿足紐西蘭的駕駛標準,王鵬表示自己有中國駕照,並進行了翻譯,除此之外,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來紐西蘭,以前跟朋友學習過紐西蘭的道路交通法。

王鵬的車

對於是否認罪一事,王鵬表示不認罪,認為自己是正常駕駛,嚴格遵守紐西蘭道路交通法,事故是突發的,並且是由於女記者逆行造成的,他進行了避讓,但沒有躲避開。

第二次庭審最後的時候,法院方面基本判定王鵬對紐西蘭道路交通規則還不是很熟悉,並且沒有做出及時的避讓,例如在對面沒有迎面來車的情況下,可以逆行進行避讓,所以應承擔“疏忽駕駛罪”,但是因為王鵬不認罪,因此法院提出,一周後宣判,如王鵬不認罪,將面臨2年的牢獄之災。

第二次庭審的時候,王鵬對法官表示,當時事發之後,並不是像女記者說的,5分鐘都沒有過去查看對方傷情。事發之後,他第一時間設法通知員警,然後在1分多鐘之後就走到了傷者身邊,但這個時候,紐西蘭女記者的丈夫跑了過來,對其進行了毆打及侮辱和威脅。

插曲:被毆打之後,女記者丈夫只被員警關押了一天,因為員警認為這屬於“激情犯罪”,並且打人者也寫了道歉信給王鵬,賠償了王鵬的一些醫療費。之所以在庭審上不提此事,是因為開庭前有律師建議王鵬不要提及此事,一旦提起容易讓法官認為王鵬用此事對對方進行威脅。另外,這件事從頭到尾,洋人媒體支字未提。

今天,法院發出最終判決。王鵬被判“疏忽駕駛罪”,被罰做80小時的社會勞動,並支付25,000紐幣的罰款(約合人民幣125,000元),並取消在紐西蘭駕車資格18個月。

在今天遞交判決前,法官Jonathan Down表示,王鵬一直都沒有任何悔意。直到判決前,才對受害人表示了痛苦的後悔及抱歉。法官說:“王先生一直認為他非常謹慎,而這場事故確實是個意外。但是王先生的速度還是太快了,我們認為時速有可能在60-70公里之間,顯然這是一個絕對的疏忽。另外,半米的安全距離是絕對不夠的。”

紐西蘭女記者在聽到判決之後,表示“不相信”,她對媒體說:“這個人讓我經歷了至少80小時的痛苦,並且改變了人們在紐西蘭鄉村道路上騎馬的方式。不僅如此,這樣的判罰沒有任何的威懾力,8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不敢相信!”在提到王鵬對事故的後悔態度和對她的抱歉,女記者對媒體說,她認為這只是“鱷魚的眼淚”。

被撞傷的女記者

女記者還通過媒體表達了自己的心情:王鵬對我的傷害,對我女兒的心靈創傷,對於我的馬的傷害,對於整個馬術俱樂部和我家人的影響,是難以形容的,當我躺在那條溝裡的時候,我想知道你在哪,你為什麼沒有來幫忙,王鵬的態度對我們來說是毀滅性的。

案子結束之後,紐西蘭網友們頓時爆發了,紛紛表達自己的意見,短短幾個小時就聚集了數千的意見。有的線民認為這樣的判罰過輕,對於女記者這麼嚴重的傷害最終只判罰了兩萬五千塊錢及80小時的社區勞動,這遠遠是不夠的。還有的人認為,這個女記者也是有問題的,畢竟是逆行,但是法院並沒有對女記者做出判罰,簡直不可想像。還有網友認為,紐西蘭的司法機構的判罰依據不清,對於雙方都不是合理的判罰,也不能服眾。很多理智的網友表示,這種事情,王鵬和女記者都是受害方,是政府的不作為害了他們,政府應該早點對此進行管理。

網友表示:難道不應該去坐一年牢麼?受害者這麼嚴重,但是肇事者卻沒什麼事,為什麼有這麼大的不同呢?

網友表示:我認為他應該坐監獄,然後離開紐西蘭。

網友翻出來了道路交通法,告訴大家,騎馬應該左側騎,而不能是右側,這個女的是逆行。

網友表示:當紐西蘭本地的司機違章出事時,從來都沒有見過這麼高的罰金,法院和員警能不能不要把海外的司機當成ATM提款機,紐西蘭本地司機出過那麼多次事,從來沒見過上新聞頭條。對於這個事,我認為肇事者做錯的事只是他沒有對受傷者表示足夠的同情。

網友表示:人家被罰了社區勞動和兩萬五紐幣,很多人都認為不夠。那我想知道,如果肇事司機是個紐西蘭本地人會怎麼?我從來沒見過紐西蘭本地司機發生事故賠償了這麼多錢的。對於那些想讓他坐牢的,我想知道這個司機有什麼大罪一定要被判入獄?另外為什麼一有事就把責任推到海外司機身上,我覺得從數據上來看本地司機似乎做的更差吧。

網友表示:請媒體停止對海外司機的妖魔化吧,紐西蘭司機一般做的都更差。

網友表示:這種事情越來越多,而懲罰根本不應該是一種手段。如果相關部門可以給來紐西蘭旅遊的人一個哪怕只有30分鐘的培訓,我相信,就可以節省了王先生的25000塊錢的罰金和8個月的法庭費用,還能避免馬匹的死亡。但是紐西蘭的政治家根本就看不到。

網友表示:肇事者和法官都應該感到恥辱,因為當我們想快速發展旅遊業,和中國保持良好關係,提高經濟的同時,必然會失去很多。

網友表示:我們應該想想怎麼讓海外司機瞭解紐西蘭的駕駛知識吧,因為在一些國家,只要有錢就能拿到駕照,而他們能否達到紐西蘭駕駛的標準呢?在他們租車之前最好看看安全駕駛的錄影。

根據最新的消息,王鵬在接受判決後,接受了媒體的採訪,王鵬對於判罰表示接受,也表示對女記者傷情的同情。但是王鵬的律師表示,目前不排除繼續上訴的可能,因為在此案當中,女記者並沒有說實話,而是利用自己的記者身份,使用媒體工具及特殊手段,對王鵬造成了不利的影響,細節目前不便公佈。在王鵬最終作出決定之後,他們將向媒體公佈更多的細節。

看到了騎馬者,馬上進行了減速,應該減速到了40-50公里的時速,並且與她們保持了半米的距離,但是不知為何,女記者的馬突然受驚,闖入公路。

案發示意圖

王鵬還表示,事發之後一直在打電話,讓朋友幫忙叫救護車和警車,因為他英語一般,怕與員警溝通不清。

對方質疑王鵬的駕駛技術是否滿足紐西蘭的駕駛標準,王鵬表示自己有中國駕照,並進行了翻譯,除此之外,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來紐西蘭,以前跟朋友學習過紐西蘭的道路交通法。

王鵬的車

對於是否認罪一事,王鵬表示不認罪,認為自己是正常駕駛,嚴格遵守紐西蘭道路交通法,事故是突發的,並且是由於女記者逆行造成的,他進行了避讓,但沒有躲避開。

第二次庭審最後的時候,法院方面基本判定王鵬對紐西蘭道路交通規則還不是很熟悉,並且沒有做出及時的避讓,例如在對面沒有迎面來車的情況下,可以逆行進行避讓,所以應承擔“疏忽駕駛罪”,但是因為王鵬不認罪,因此法院提出,一周後宣判,如王鵬不認罪,將面臨2年的牢獄之災。

第二次庭審的時候,王鵬對法官表示,當時事發之後,並不是像女記者說的,5分鐘都沒有過去查看對方傷情。事發之後,他第一時間設法通知員警,然後在1分多鐘之後就走到了傷者身邊,但這個時候,紐西蘭女記者的丈夫跑了過來,對其進行了毆打及侮辱和威脅。

插曲:被毆打之後,女記者丈夫只被員警關押了一天,因為員警認為這屬於“激情犯罪”,並且打人者也寫了道歉信給王鵬,賠償了王鵬的一些醫療費。之所以在庭審上不提此事,是因為開庭前有律師建議王鵬不要提及此事,一旦提起容易讓法官認為王鵬用此事對對方進行威脅。另外,這件事從頭到尾,洋人媒體支字未提。

今天,法院發出最終判決。王鵬被判“疏忽駕駛罪”,被罰做80小時的社會勞動,並支付25,000紐幣的罰款(約合人民幣125,000元),並取消在紐西蘭駕車資格18個月。

在今天遞交判決前,法官Jonathan Down表示,王鵬一直都沒有任何悔意。直到判決前,才對受害人表示了痛苦的後悔及抱歉。法官說:“王先生一直認為他非常謹慎,而這場事故確實是個意外。但是王先生的速度還是太快了,我們認為時速有可能在60-70公里之間,顯然這是一個絕對的疏忽。另外,半米的安全距離是絕對不夠的。”

紐西蘭女記者在聽到判決之後,表示“不相信”,她對媒體說:“這個人讓我經歷了至少80小時的痛苦,並且改變了人們在紐西蘭鄉村道路上騎馬的方式。不僅如此,這樣的判罰沒有任何的威懾力,8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不敢相信!”在提到王鵬對事故的後悔態度和對她的抱歉,女記者對媒體說,她認為這只是“鱷魚的眼淚”。

被撞傷的女記者

女記者還通過媒體表達了自己的心情:王鵬對我的傷害,對我女兒的心靈創傷,對於我的馬的傷害,對於整個馬術俱樂部和我家人的影響,是難以形容的,當我躺在那條溝裡的時候,我想知道你在哪,你為什麼沒有來幫忙,王鵬的態度對我們來說是毀滅性的。

案子結束之後,紐西蘭網友們頓時爆發了,紛紛表達自己的意見,短短幾個小時就聚集了數千的意見。有的線民認為這樣的判罰過輕,對於女記者這麼嚴重的傷害最終只判罰了兩萬五千塊錢及80小時的社區勞動,這遠遠是不夠的。還有的人認為,這個女記者也是有問題的,畢竟是逆行,但是法院並沒有對女記者做出判罰,簡直不可想像。還有網友認為,紐西蘭的司法機構的判罰依據不清,對於雙方都不是合理的判罰,也不能服眾。很多理智的網友表示,這種事情,王鵬和女記者都是受害方,是政府的不作為害了他們,政府應該早點對此進行管理。

網友表示:難道不應該去坐一年牢麼?受害者這麼嚴重,但是肇事者卻沒什麼事,為什麼有這麼大的不同呢?

網友表示:我認為他應該坐監獄,然後離開紐西蘭。

網友翻出來了道路交通法,告訴大家,騎馬應該左側騎,而不能是右側,這個女的是逆行。

網友表示:當紐西蘭本地的司機違章出事時,從來都沒有見過這麼高的罰金,法院和員警能不能不要把海外的司機當成ATM提款機,紐西蘭本地司機出過那麼多次事,從來沒見過上新聞頭條。對於這個事,我認為肇事者做錯的事只是他沒有對受傷者表示足夠的同情。

網友表示:人家被罰了社區勞動和兩萬五紐幣,很多人都認為不夠。那我想知道,如果肇事司機是個紐西蘭本地人會怎麼?我從來沒見過紐西蘭本地司機發生事故賠償了這麼多錢的。對於那些想讓他坐牢的,我想知道這個司機有什麼大罪一定要被判入獄?另外為什麼一有事就把責任推到海外司機身上,我覺得從數據上來看本地司機似乎做的更差吧。

網友表示:請媒體停止對海外司機的妖魔化吧,紐西蘭司機一般做的都更差。

網友表示:這種事情越來越多,而懲罰根本不應該是一種手段。如果相關部門可以給來紐西蘭旅遊的人一個哪怕只有30分鐘的培訓,我相信,就可以節省了王先生的25000塊錢的罰金和8個月的法庭費用,還能避免馬匹的死亡。但是紐西蘭的政治家根本就看不到。

網友表示:肇事者和法官都應該感到恥辱,因為當我們想快速發展旅遊業,和中國保持良好關係,提高經濟的同時,必然會失去很多。

網友表示:我們應該想想怎麼讓海外司機瞭解紐西蘭的駕駛知識吧,因為在一些國家,只要有錢就能拿到駕照,而他們能否達到紐西蘭駕駛的標準呢?在他們租車之前最好看看安全駕駛的錄影。

根據最新的消息,王鵬在接受判決後,接受了媒體的採訪,王鵬對於判罰表示接受,也表示對女記者傷情的同情。但是王鵬的律師表示,目前不排除繼續上訴的可能,因為在此案當中,女記者並沒有說實話,而是利用自己的記者身份,使用媒體工具及特殊手段,對王鵬造成了不利的影響,細節目前不便公佈。在王鵬最終作出決定之後,他們將向媒體公佈更多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