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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中醫是這樣分類食物的

食物最先只是用於充饑,後來在生活中,人們逐漸發現,不同屬性的食物對不同的病痛有不同的效果,有的可能加重病情,有的可能緩解甚至治癒病痛。

不同季節、不同地點生長的植物和動物,

承受了不同的陽光雨露,經歷了不同溫度和濕度的變化,所以不同的植物和動物有著不同的屬性和特點,對人體也就有著不同的效用。如,有人因受到寒邪的侵襲而腹瀉不止,如果這時食用梨子和絲瓜等性屬寒涼的食物,腹瀉就會更加嚴重;相反,如果食用一些薑、大米粥、蘋果等溫補食物,腹瀉就會漸漸好轉。

隨著實踐生活的豐富,人們逐漸認識到食物的屬性和特點,瞭解了不同食物對病痛的不同效用,並對其進行了分類。在分類的基礎上,我們的中醫先輩,對它們進行了理論的總結,並將這些理論不斷應用於生活實踐。理論與實踐交互影響,中醫理論也隨之逐步完善。

中醫根據食物的特性將食物分成四類:

一、將味道好但治病功效稍弱者,稱為食物;

二、將治病功效良好且味道好,還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即不具毒性)者,稱為藥中上品;

三、將味道稍差,治病功效好亦不具毒性者,稱為藥之中品;

四、將人們吃了十分不習慣,但功效很強烈或頗具毒性者,則稱為藥之下品。

從上面的分類中,可以看出藥材和食物其實同出一源,藥中上品就是味道好又具有治病功效的食物。並且,藥材和食材可以結合起來治療疾病。它們結合起來做出的膳食就是我們常說的“藥膳”。

唐代醫家孫思邈也非常重視食療和養生,他說:“安食之本,必須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全生。”

不同的疾病需要不同的藥膳來調理。食用藥膳不僅和患者的病症有關係,

還和患者的體質、年齡以及食用藥膳的季節有關係。所以,患者在食用藥膳時,應結合自身體質、病症和年齡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飲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