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期限擬將延長一年
農村“三塊地”是指存在於農村地區的“農用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
而農村“三塊地改革”是指:農村土地徵收改革、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制度改革。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將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期限由原定的2017年12月31日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
期限延長一年?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決定呢?
從已公佈的資料來看,截至2017年9月,全國已有577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總面積1.03萬畝,總價款約83億元,如浙江省德清縣完成入市交易136宗,
我們可以看到,目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為進一步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必須穩定試點預期,才能為土地管理法修訂工作創造一個平穩過度的環境,綜合多方面原因,於是有了改革試點延長一年的擬決定。
那這樣還有什麼好處呢?
延長試點期限,有利於推動三項改革深度融合,為全面評估試點得失,總結試點經驗打好基礎。
還有,大家要知道,三項改革試點統籌推進是從2016年下半年才全面鋪設開,一項政策的實施到成熟總是需要一定的時間去磨合,
總的來說,為了更好的為土地管理法打下基礎,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期限延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