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黃驊」黃驊文化遺址之海豐鎮金元遺址
海豐鎮遺址位於河北省黃驊市東25公里,分佈在今羊二莊回族鎮海豐鎮村南至楊莊村之間,
出土的遺物完整和可復原的較多,形制特殊的器物也屢見不鮮,其中以瓷器為最多。器形以碗、盤為最多,另外有盆、盞、壺、盒、罐、缸、虎形枕、彩繪人傭,以及低溫度彩枕、文字枕等。瓷器釉色有白、黑、青、黃、醬、雙色、彩色等,其中定、井窯的印花,井窯的雙色釉點彩,
海豐鎮遺址是河北省繼北戴河秦行宮遺址之後發現和發掘的又一處重要濱海遺址,
鹽業肇始
春秋時期,齊國大臣管仲為謀求富國強兵,建議齊桓公“煮海為鹽”,發展鹽業,以魚鹽之利稱雄天下。
東晉建興元年,後趙主石勒派王述在角飛城(城本故柳縣即今海豐鎮村)煮鹽,場灶範圍相當於今黃驊沿海鹽場及今海興縣境。北魏武帝永熙三年,在滄、贏、青、幽四州“傍海煮鹽”,以滄州為最盛,而滄州之場灶,多在今黃驊市海豐鎮附近。時鹽運水路以柳河(北臨海豐鎮)航運為要津。陸路由羊二莊經滄州而總匯瀛州(河間)為轉運,西行行銷各地。
鼎盛時期
唐、宋、遼、金,為海豐鎮鹽業興盛時期。唐代以前,海豐鎮鹽民煎鹽為一家一灶或數家合灶,官府派吏監督收稅。唐中葉鹽鐵恢復專賣;設度支鹽鐵轉運使,理財專家劉晏整頓鹽法暢運,以廣財源。高宗時重開浚無棣河,內河航運盛況再現,海豐鎮一帶鹽運繁忙,往來經商的船隻經常阻塞了河道,當時得名“通商鎮”。遼金之際,滄州司設鹽場9處,晉獻16州始得河間煮鹽之利,於是塞北各州盡食滄鹽。至金代,海豐鎮一帶鹽業更盛。金大定二十二年(1181年),滄州、山東兩鹽使司合併為海豐鹽使司。海豐鎮鹽場成為滄州、山東一帶主要產鹽區。元至明初,鹽業大發展,長蘆鹽運使司所轄南、北二司各有12場。鹽民戶籍屬地為今河北省滄州、鹽山、黃驊、青縣,山東省樂陵、慶雲,是歷史上的鼎盛時期。
元代惠民河的開挖,橫斷並淤塞柳河河道.使海豐鎮運鹽水道受阻,從此廢水易路,內河航運由陸路運輸取代,其鹽業一度衰落,漸廢為墟。明太祖洪武(1368--1398年)年間,鹽業轉衰為盛,海豐場主管改稱鹽課司大使,場衙設在今黃驊市羊二莊。明祖永樂(1403--1424年)初,山西、山東、北京及浙扛一帶移民陸續遷來,場灶重立,諸場恢復,以海豐場規模最大,產量最高。
明世宗嘉靖元年(1522年)遷洪洞、福建、南京鹽民來海豐場傳授曬鹽技術,海豐場率先易煎煮為灘曬,開長蘆鹽區灘曬制鹽技術之先河。長蘆鹽運使劉思賢詢知曬鹽利厚,曾減征鹽課以資鼓勵,可惜此舉井未得到明王朝重視,變革遲緩。而清初卻得到全面推行,為鹽業發展的中興奠定了基礎。年產鹽5-6千包(每包293.5公斤)。時海豐場場署在今羊二莊西街。嘉靖後期,鹽稅苛重,造成鹽民逃逸,出現“有場無灶”、“有灶無丁”的局面。各場灶灘,草蕩多為豪強侵佔。長蘆鹽區諸場蕭條,海豐場幾近廢棄。明穆宗隆慶三年(1569年),海阜場併入海豐場。按當時的規模,晦豐場在長蘆鹽區屬亡等場,產鹽量居各場之首。
鹽業衰落
明朝後期,北司水運路暢,南司(以海豐場為主)唯靠陸運,鹽業生產呈北盛南衰局面。於是以運判駐羊二莊者十餘年及三十九年運判乃移駐長蘆。明初,南所為運同,北所為運判,尚有重南輕北之意。此後,海豐僅一大使駐之,其盛衰之源皆由運道通塞之故,非昔產而今竭也。清順治時,經巡鹽禦史親臨悔豐場清查,共有灶地334頃46畝。康熙(1662--1722年)時,雖曾椎廣曬制之法,大規模開灘曬鹽,終因鹽路不暢、運輸不便,未能持久。康熙十七年(1678年)海豐場存灘97.5副。十—八年,深州海盈並人海豐,共有灶地868頃。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青州分司改稱天津分司。道光十二年(1832年),裁撤滄州分司,所轄海豐、嚴鎮二場歸屬天津分司。光緒(1875--1908年)期間,嚴禁刮土淋鹽,巡役藉故敲詐,加之原鹽運銷不暢,制鹽無利,鹽民棄灘改業者十有八九,海豐場灘田面積為590頃79畝。民國元年(1911年),海豐場存灘僅16副,全年產鹽僅300余包。民國6年(1917年),海豐場被裁廢。黃驊境內無官辦鹽場,所存民間制鹽雖未間斷,但頻遭禁令,加上戰亂于擾,危乎殆盡。至1944年,黃驊僅存民間散灘10副。
鹽業復興
1945年,黃驊縣解放。縣政府大規模組織曬鹽,在原海豐場內左莊、辛立灶開海灘200餘副。1947年,黃驊境內又開井灘277副,淋灘387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於缺乏系統的管理,加之灘田形狀不一、規模不同、生產工藝落後、生產能力低下、產品品質粗劣、勞動生產率低、產量低而不穩,一般年產量在5000噸左右,僅能供應當地群眾食用。1952年,黃驊縣根據產大於銷、運輸困難的現狀,對全縣制鹽業進行了調整,保留了原海豐場內二處鹽田,存灘152副。1957年,全國原鹽緊缺,國務院發出《關於恢復擴建和新建鹽場的指示》,經國家計委輕字第136號文批准,滄縣專區丁業局在黃驊縣羊二莊鄉齊莊村東部興建長蘆黃驊鹽場。元設海豐諸場,產量為河北之冠。原設計南北長40公里,東西寬20公里,總面積75萬多畝,全部工程分二期進行。第一期工程1958年6月動工,投資1360萬元,於1960年春建成投產,占地1288畝,分一、二兩個分場。建場後,因運輸困難造成原鹽積壓,加之國民經濟失調,1961年,長蘆黃驊鹽場開始陸續裁減工人。1962年全部停產,僅留300名職工維護生產設備,處理存鹽。1965年,在原二場的基礎上恢復生產,逐漸形成規模,為輕工部長蘆鹽務局直屬中型制鹽企業。1966年正式生產,修復灘田20.6副,總面積29013畝,產鹽7506噸。此後的40年,長蘆黃驊鹽場通過改進生產技術、擴大灘田面積,使產鹽量逐年迅猛增長。
2006年,長蘆黃驊鹽場原鹽總產量達到96萬噸,再創歷史最高水準,總產量位於全國同行第三位。海鹽運輸已從傳統的水、陸運發展成為海運、公路、鐵路等現代化運輸,呈蓬勃發展之勢。
獲得榮譽經過對河北黃驊海豐鎮遺址出土文物資料的整理修復,考古人員確認海豐鎮遺址應為宋金時期“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起始點。
海豐鎮遺址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自2000年進行考古發掘以來,引起國內外學者廣泛關注。但因條件所限,出土的文物資料未得到及時整理。
2014年6月,河北黃驊博物館與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合作,開展海豐鎮遺址出土文物資料整理修復工作。整理修復工作收穫很大。古代海豐鎮以鹽而興盛,因瓷器貿易而繁榮。通過海豐鎮遺址表現出的特點,結合海豐鎮的地理位置和歷史記載,海豐鎮遺址應為宋金時期‘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起始點,瓷器從這裡遠銷東北亞、韓國、日本及更遠的一些地方。
2016年8月,河北黃驊海豐鎮遺址周邊新發現三處重要遺址點,其中一處有大量唐宋時期陶片、瓷片和建築遺址,為進一步研究海豐鎮遺址歷史變遷提供了重要依據。海豐鎮遺址被公佈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7年3月,河北黃驊海豐鎮遺址主動性發掘第二階段工作正式啟動。
鼎盛時期
唐、宋、遼、金,為海豐鎮鹽業興盛時期。唐代以前,海豐鎮鹽民煎鹽為一家一灶或數家合灶,官府派吏監督收稅。唐中葉鹽鐵恢復專賣;設度支鹽鐵轉運使,理財專家劉晏整頓鹽法暢運,以廣財源。高宗時重開浚無棣河,內河航運盛況再現,海豐鎮一帶鹽運繁忙,往來經商的船隻經常阻塞了河道,當時得名“通商鎮”。遼金之際,滄州司設鹽場9處,晉獻16州始得河間煮鹽之利,於是塞北各州盡食滄鹽。至金代,海豐鎮一帶鹽業更盛。金大定二十二年(1181年),滄州、山東兩鹽使司合併為海豐鹽使司。海豐鎮鹽場成為滄州、山東一帶主要產鹽區。元至明初,鹽業大發展,長蘆鹽運使司所轄南、北二司各有12場。鹽民戶籍屬地為今河北省滄州、鹽山、黃驊、青縣,山東省樂陵、慶雲,是歷史上的鼎盛時期。
元代惠民河的開挖,橫斷並淤塞柳河河道.使海豐鎮運鹽水道受阻,從此廢水易路,內河航運由陸路運輸取代,其鹽業一度衰落,漸廢為墟。明太祖洪武(1368--1398年)年間,鹽業轉衰為盛,海豐場主管改稱鹽課司大使,場衙設在今黃驊市羊二莊。明祖永樂(1403--1424年)初,山西、山東、北京及浙扛一帶移民陸續遷來,場灶重立,諸場恢復,以海豐場規模最大,產量最高。
明世宗嘉靖元年(1522年)遷洪洞、福建、南京鹽民來海豐場傳授曬鹽技術,海豐場率先易煎煮為灘曬,開長蘆鹽區灘曬制鹽技術之先河。長蘆鹽運使劉思賢詢知曬鹽利厚,曾減征鹽課以資鼓勵,可惜此舉井未得到明王朝重視,變革遲緩。而清初卻得到全面推行,為鹽業發展的中興奠定了基礎。年產鹽5-6千包(每包293.5公斤)。時海豐場場署在今羊二莊西街。嘉靖後期,鹽稅苛重,造成鹽民逃逸,出現“有場無灶”、“有灶無丁”的局面。各場灶灘,草蕩多為豪強侵佔。長蘆鹽區諸場蕭條,海豐場幾近廢棄。明穆宗隆慶三年(1569年),海阜場併入海豐場。按當時的規模,晦豐場在長蘆鹽區屬亡等場,產鹽量居各場之首。
鹽業衰落
明朝後期,北司水運路暢,南司(以海豐場為主)唯靠陸運,鹽業生產呈北盛南衰局面。於是以運判駐羊二莊者十餘年及三十九年運判乃移駐長蘆。明初,南所為運同,北所為運判,尚有重南輕北之意。此後,海豐僅一大使駐之,其盛衰之源皆由運道通塞之故,非昔產而今竭也。清順治時,經巡鹽禦史親臨悔豐場清查,共有灶地334頃46畝。康熙(1662--1722年)時,雖曾椎廣曬制之法,大規模開灘曬鹽,終因鹽路不暢、運輸不便,未能持久。康熙十七年(1678年)海豐場存灘97.5副。十—八年,深州海盈並人海豐,共有灶地868頃。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青州分司改稱天津分司。道光十二年(1832年),裁撤滄州分司,所轄海豐、嚴鎮二場歸屬天津分司。光緒(1875--1908年)期間,嚴禁刮土淋鹽,巡役藉故敲詐,加之原鹽運銷不暢,制鹽無利,鹽民棄灘改業者十有八九,海豐場灘田面積為590頃79畝。民國元年(1911年),海豐場存灘僅16副,全年產鹽僅300余包。民國6年(1917年),海豐場被裁廢。黃驊境內無官辦鹽場,所存民間制鹽雖未間斷,但頻遭禁令,加上戰亂于擾,危乎殆盡。至1944年,黃驊僅存民間散灘10副。
鹽業復興
1945年,黃驊縣解放。縣政府大規模組織曬鹽,在原海豐場內左莊、辛立灶開海灘200餘副。1947年,黃驊境內又開井灘277副,淋灘387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於缺乏系統的管理,加之灘田形狀不一、規模不同、生產工藝落後、生產能力低下、產品品質粗劣、勞動生產率低、產量低而不穩,一般年產量在5000噸左右,僅能供應當地群眾食用。1952年,黃驊縣根據產大於銷、運輸困難的現狀,對全縣制鹽業進行了調整,保留了原海豐場內二處鹽田,存灘152副。1957年,全國原鹽緊缺,國務院發出《關於恢復擴建和新建鹽場的指示》,經國家計委輕字第136號文批准,滄縣專區丁業局在黃驊縣羊二莊鄉齊莊村東部興建長蘆黃驊鹽場。元設海豐諸場,產量為河北之冠。原設計南北長40公里,東西寬20公里,總面積75萬多畝,全部工程分二期進行。第一期工程1958年6月動工,投資1360萬元,於1960年春建成投產,占地1288畝,分一、二兩個分場。建場後,因運輸困難造成原鹽積壓,加之國民經濟失調,1961年,長蘆黃驊鹽場開始陸續裁減工人。1962年全部停產,僅留300名職工維護生產設備,處理存鹽。1965年,在原二場的基礎上恢復生產,逐漸形成規模,為輕工部長蘆鹽務局直屬中型制鹽企業。1966年正式生產,修復灘田20.6副,總面積29013畝,產鹽7506噸。此後的40年,長蘆黃驊鹽場通過改進生產技術、擴大灘田面積,使產鹽量逐年迅猛增長。
2006年,長蘆黃驊鹽場原鹽總產量達到96萬噸,再創歷史最高水準,總產量位於全國同行第三位。海鹽運輸已從傳統的水、陸運發展成為海運、公路、鐵路等現代化運輸,呈蓬勃發展之勢。
獲得榮譽經過對河北黃驊海豐鎮遺址出土文物資料的整理修復,考古人員確認海豐鎮遺址應為宋金時期“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起始點。
海豐鎮遺址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自2000年進行考古發掘以來,引起國內外學者廣泛關注。但因條件所限,出土的文物資料未得到及時整理。
2014年6月,河北黃驊博物館與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合作,開展海豐鎮遺址出土文物資料整理修復工作。整理修復工作收穫很大。古代海豐鎮以鹽而興盛,因瓷器貿易而繁榮。通過海豐鎮遺址表現出的特點,結合海豐鎮的地理位置和歷史記載,海豐鎮遺址應為宋金時期‘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起始點,瓷器從這裡遠銷東北亞、韓國、日本及更遠的一些地方。
2016年8月,河北黃驊海豐鎮遺址周邊新發現三處重要遺址點,其中一處有大量唐宋時期陶片、瓷片和建築遺址,為進一步研究海豐鎮遺址歷史變遷提供了重要依據。海豐鎮遺址被公佈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7年3月,河北黃驊海豐鎮遺址主動性發掘第二階段工作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