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這兩單位率全省之先 聯合簽訂裁審銜接機制共建意見書

2017-11-17 07:03 | 浙江新聞用戶端 記者 秦潔娜

11月16日,溫州中院和溫州市人力社保局率全省之先,

聯合簽署《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機制共建意見書》,雙方就建立健全溫州市兩級法院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裁審銜接機制實施細則提出共建意見。

我國施行“仲裁前置、一裁兩審”的制度,即,發生勞動糾紛,當事人首先要向人社部門下屬的勞動仲裁機構提請勞動仲裁;對於勞動仲裁結果不滿的,才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由於勞動仲裁與司法判決分屬於行政、司法兩大體系,

二者的溝通協調機制尚未健全,經常出現審判法律適用標準不一致等問題,造成“裁審脫節”、裁審結果不一致等問題,導致仲裁程式被虛化,仲裁權威被弱化,法院訴訟負擔增加,以及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週期過長等弊端。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制定發佈了《關於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

對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機制建設提出了明確的意見。這是中央第一次從頂層設計層面對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作出制度性安排,具有歷史性和里程碑的意義。溫州市率先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召開裁審銜接聯席會議並簽署裁審銜接機制共建意見書,統一裁審尺度,提高爭議處理效率和品質,形成解決爭議的合力,進一步增強仲裁和訴訟公信力,
從而更好地保障勞動人事爭議當事人合法權益。

近年來,溫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密切配合,著力實現機制長效化、受理範圍一致化、審理標準統一化,積極探索仲裁與訴訟的有效銜接,依法妥善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有效緩和化解勞資雙方矛盾。

一是建立裁審溝通長效機制。

溫州市仲裁委、市中院每年定期召開會議,對裁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

形成相對統一的法律適用意見,會議成果通過會議紀要等形式直接轉化為裁審指導,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的處理;各縣(市、區)基層法院、仲裁委也分別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業務研討會議,研討疑難案件;建立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裁審人員聯絡員制度,方便日常即時溝通,特別針對涉及30人以上群體性案件或其他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重大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及時通報,
共同協商做好應對預案。

二是構建裁審資訊共用機制。

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共用典型案例、裁審法律文書、和統計分析材料,找出裁審標準差異,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工作資訊和資料交流,實現線下資訊互通。

三是聯手打造普法宣傳。

仲裁委與法院聯合工會組織,深入企業,針對小微企業、個體戶普遍存在的用工不規範性問題,對用人單位進行專項輪訓並開通網上用工規範指導平臺,開啟網上網下相結合模式,提高勞資雙方學法用法水準,預防和減少勞動人事爭議的發生。

四是規範裁審程式銜接機制。

統一案件受理程式,仲裁委設立案件登記備查制度,人民法院加強立案審查力度,嚴格控制無正當理由不予立案、逾期未受理、逾期未裁決案件數量,暢通財產保全銜接,加強案件執行保障,確保仲裁、訴訟程式銜接順暢。

五是建立相互建議制度。

通過相互提交建議書、口頭建議等方式,就對方在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工作中的程式、實體、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開啟網上網下相結合模式,提高勞資雙方學法用法水準,預防和減少勞動人事爭議的發生。

四是規範裁審程式銜接機制。

統一案件受理程式,仲裁委設立案件登記備查制度,人民法院加強立案審查力度,嚴格控制無正當理由不予立案、逾期未受理、逾期未裁決案件數量,暢通財產保全銜接,加強案件執行保障,確保仲裁、訴訟程式銜接順暢。

五是建立相互建議制度。

通過相互提交建議書、口頭建議等方式,就對方在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工作中的程式、實體、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