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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基礎知識:工會經費管理的原則是什麼?

工會經費怎麼用?這裡回答你

5月17日至18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六屆經費審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全總本級2015年度經費收支決算和2016年度經費收支預算。

工會經費是服務職工、服務工運事業的資金。關於工會經費的管理,這8個問題你瞭解嗎?

1工會經費管理的原則是什麼?

《中國工會章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資產監管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因此,各級工會經費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獨立管理,它有三層含義:

(1)主體獨立

各級工會依法成立並取得法人資格後,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體制,

獨立管理所在工會的經費。

(2)使用獨立

按照《工會法》規定,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這表明,各級工會有關經費的使用規則,得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要求執行。

(3)監督獨立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各級工會經費的使用自覺接受本級和上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接受監督。

與此同時,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

2基層工會經費審批權該如何落實?

工會經費是工會財務工作的核心,也是工會職能履行的財力保障。加強工會經費的管理,首先要明確經費的審批權。

總體上看,工會經費審批責任應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來界定。但在具體的工作中,要注意“一支筆”審批的問題。

基層工會可以按照內部的管理規定,

將審批權委託給相應的人員行使,但審批權的委託應由工會主席以書面的形式進行。

而且不管工會經費審批權形式如何,有關審批的責任最終都應由工會主席承擔。

3單位行政負責人可否對工會經費的使用進行審批?

不可以。

工會經費實行獨立管理,工會主席是工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工會財務工作的責任人。將工會經費的審批權由單位行政負責人,

如總經理等行使既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也不符合工會的實際。

4企業效益較好是否可以多撥繳工會經費?

不可以。

按照規定,工會經費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繳,不管企業效益好壞,也不管企業是否將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撥繳經費的工資基數都是應發工資而非實發工資。

5實務工作中,會費收入可以用於哪些方面?

根據規定,會費收入不需要上解,用於會員的活動支出。

實際工作中,工會的會費收入主要可以用於兩個方面:

(1)會員集體活動開支,比如組織會員開展文體活動等。

(2)生活較為困難的會員的零星補助,包括現金補助。

6工會是否可以將工會經費用於給職工辦理電影卡等支出?

可以。

這屬於職工活動支出方面的內容,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但要注意,得先有預算並且在額度上應有所限制。

7

工會能用經費購買包括電子產品等在內的實物資產用於職工活動獎勵嗎?

可以。在具體進行中,需要注意三個問題。

(1)相應的經費應納入預算管理。

(2)實物資產不作為工會的固定資產管理。

(3)不宜出現“人手一份”的獎勵方式。

8工會經費可否用於對外捐贈?

一般情況下,工會經費不宜用於對外捐贈,特別是基層工會,相關捐贈行為一定要慎重。

注意,工會經費不能這樣花!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不準將工會經費用於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不准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不准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不准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不准單位行政利用工會帳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不準將工會帳戶併入單位行政帳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不准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不准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但要注意,得先有預算並且在額度上應有所限制。

7

工會能用經費購買包括電子產品等在內的實物資產用於職工活動獎勵嗎?

可以。在具體進行中,需要注意三個問題。

(1)相應的經費應納入預算管理。

(2)實物資產不作為工會的固定資產管理。

(3)不宜出現“人手一份”的獎勵方式。

8工會經費可否用於對外捐贈?

一般情況下,工會經費不宜用於對外捐贈,特別是基層工會,相關捐贈行為一定要慎重。

注意,工會經費不能這樣花!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不準將工會經費用於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不准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不准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不准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不准單位行政利用工會帳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不準將工會帳戶併入單位行政帳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不准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不准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