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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夫妻貸款買房寫子女的名字,可離婚後房子該怎麼分?

粉絲來信:我們是在婚後買的房,貸款20年買的,那時候為了避嫌直接把房子寫在兒子的名下。我們現在離婚了,兒子被判給他,我不想讓他住我出錢買房的房子,想把我那一半拿回來,

我該怎麼做?

離婚時,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能否分割,首先要確認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屬於子女的財產。

對於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權屬問題,目前主要存在兩種觀點:

一、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屬於子女一人,父母將不動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是贈與

二、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實際控制人為父母,該房產的真正權利人為父母

所以,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的。以你描述的情況來看,這套房子是登記在你兒子的名下,而他又是未成年人。因此,該套房可能會被認定為是你兒子的財產。

雖然買這套房時你也出資了,但購房人和產權人都是你兒子,也就是說這套房是你與前夫贈與子女的。

在贈與實現後,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撤銷。法律上來說,這套房只屬於你兒子,不屬於你前夫;但是現在孩子歸你前夫,

所以他作為子女的監護人實際上會取得房屋的居住權,並替子女管理該房產。